竹溪新闻网讯 近日,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全县性社会组织开展2016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我县全面启动2016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工作。2016年12月30日前在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依法参加本次年度检查。
据悉,本次年检时间为2016年3月至5月31日。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采用网上申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2016年度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局利用商密网、电话、QQ、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告知各个社会组织参加年检。主要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及资产管理情况、党建及党组织活动情况、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在职公务员兼职清理规范情况等。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需提交《年度检查报告书》(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版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未更换新版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的单位,年检时必须持旧版登记证书正、副本到县民政局更换新版登记证书。主要流程是全县各社会组织在“湖北社会组织网”的网上办事大厅年检中选择相应类别如实填报资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和县民政局网上审核后,打印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连同登记证书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送县民政局。
此次年检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结束,被要求整改的单位,必须向县民政局报送整改报告。年检工作全面结束后,该局还将对年检结论及未年检单位在县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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