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李代胜) 近期,县财政局、农经局联合出台《关于启用竹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额支付单的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县村级财务零星开支统一启用“竹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额支付单”。
为巩固农村“三资”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零星开支,从根本上杜绝村级财务白条入账现象。县财政局、农经局在分析会商农村财务零星开支白条入账现象与产生原因,并广泛听取乡镇村组干部群众意见后,依据《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尝试建立“竹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额支付单”这一制度。制度从“小额支付单”使用范围、使用管理主体及监管主体、使用限额及审签报账程序、发放与保管、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使用情况反馈等进行了明确,这一制度的建立,将从形势发展变化和体制机制上为进一步探索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办法提供有益借鉴,促进农村“三资” 管理水平提升和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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