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正文

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16-11-30 14:25:32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

决 定

(2016年11月29日竹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6年12月3日至6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竹溪县人民政府县长柯尊勇关于竹溪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竹溪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竹溪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竹溪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竹溪县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福卿关于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竹溪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学平关于竹溪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青华关于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选举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竹溪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竹溪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竹溪县出席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