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记者 於灏)12日,我县召开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会。县领导蒋波出席。
会上,宣读了关于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蒋波在讲话中指出,要肯定成绩,坚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信心。我县自2006年以来,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严格,运行安全,城乡居民的就医、养老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反响较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抓好、抓实;要强化措施,确保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坚持参保率标准不放松、参保缴费标准不放松、方便群众不放松、政策宣传不放松、抓住时间进度不放松、严格要求不放松,集中人力、物力和精力,抢抓时间,加快进度,吃透精神,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的新局面。
据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竹溪籍城乡居民,可以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县政府对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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