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1月,受中共湖北省工委派遣,赴应城汤池参加陶铸主办的第一期农村合作事业培训班。同年3月,汤池训练班党组织吸收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8年4月上旬,汤池训练班结束。聂之俊参加省建设厅集中学习后,将他分配到党的活动薄弱的竹溪县。
1938年6月,聂之俊任中共竹溪县特别支部组宣委员和“竹溪县抗日促进会”、“抗日宣传队”总干事。他们召集部分爱国志士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抗日主张。
1939年元旦,县政府举行慰问前方抗日将士的募捐游艺会。县长陈世航从中贪污,中饱私囊。聂之俊对此非常气愤,书写百张标语,贴在城内外。陈世航得知恼羞成怒。次日晚,聂之俊、邓昌坤在县立小学堂女生部开会之时,陈以“非法集会,危害国民”为借口,派保安将入会人员抓了起来。当日晚上,由地方绅士作保,保释了其他所押人员,却将聂之俊送进大牢。聂之俊同志英勇就义时,年方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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