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潘成涛)眼下,位于天宝乡境内的兵泉路省际公路改造工程已初具雏形。
标段负责人王德成感慨道:“工程每推进一步,都离不开‘项目警官’的扎实工作。”
他说的“项目警官”就是天宝派出所所长赵焱。
“这条道路全长30公里,贯穿全乡12个村,因为占地、毁坏庄稼等问题,施工方与老百姓扯皮的‘小插曲’时有发生。”赵焱说。
今年10月的一天,天宝乡葛洞口村民张某因自家的10余株苞谷被推土机压坏,双方争执起来。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矛盾化解。“工程开工以来,我们共化解了30余起矛盾纠纷,确保了工程顺利进行。”赵焱介绍说。
公路拓宽施工需要爆破作业,天宝派出所与施工方达成了“三必”意见,即:作业前必须报备,制定方案;作业中必须由民警到场,全程监督;作业后必须由民警对剩余炸材进行清点,严防流失。确保了120余次爆破作业的绝对安全。
在桃源乡境内,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优质矿泉水厂、桃源至向坝公路改建三大工程如火如荼。派出所3名民警每人负责一个项目,开展化纠纷、除隐患、搞服务、保安全,为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围绕县委、政府推进实施的“争取重点项目100个、实施重点项目100个”的“双百工程”, 制定了《关于建立“项目警官”派驻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县级以上重点项目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和业务大队中层干部担任“项目警官”,其他项目工程由辖区派出所负责人、民警担任“项目警官”,为重点工程打造一流平安高地。
为解决“项目警官”干哪些活,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竹溪县公安局建立起勤排查、建台账、月通报“三项”机制,要求“项目警官”要经常到项目建设工地及周边区域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走访排查,掌握工作主动权。及时将相关工作逐项建立台账,确保内容全面、准确,并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每月对“项目警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其结果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求“项目警官”与当地村居干部以及建设方、施工方相关人员建立会商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协商解决难题,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
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到哪里,公安机关服务就延伸到哪里。“项目警官” 派驻机制推出后,县公安局共确定“项目警官”106名,出动警力2100余人次,走访施工单位420余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3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820余起,查处阻碍施工违法行为12件21人,教育训诫173人。实现了重点工程无重大阻工、无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涉警投诉的“四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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