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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禁酒令”巡查活动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1-06-28 17:04:52      字体:  打印  播放

中共竹溪县纪委竹溪县监察局
关于深入开展“禁酒令”巡查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直各系统纪工委:
为确保“禁酒令”在全县坚决有效的贯彻落实,彻底根治党员干部队伍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禁酒令”巡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2011年6月28日—12月底。
二、巡查方式:县纪委牵头成立“禁酒令”督办检查专班,由县纪委常委胡旭光任督办检查专班小组组长,从县纪委、县电视台和县直系统纪工委抽调相关人员,督办检查专班采取到娱乐场所和餐馆突击抽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活动。
三、有关要求: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的坚决贯彻执行“禁酒令”,切实落实责任,当好领导表率。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系统纪工委书记、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是落实“禁酒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系统、本单位“禁酒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巡查专班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不泄露、不通风报信、不为当事人说情、不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及财物。巡查专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办检查,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并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审定。
四、加大举报力度。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有奖举报,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信函、网络等形式举报,凡举报经县纪委查证属实的,由县纪委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同时,县纪委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为:0719—2720751、0719—2724364(电子邮箱:dfs2720725@163.com)。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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