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1月,湖北省党组织为落实中共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派何立人偕同进步青年陆树声、杨明智回到竹溪发展团组织,组织农民协会。经过充分准备,于1927年3月,成立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竹溪县支部委员会”。1927年春,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竹溪县特别支部,何立人任支部委员。
1927年“八七”会议后,为解决耕地农有的问题,他们又率领农会会员在中峰、龙坝、水坪等地斗地主,打土豪劣绅。1927年秋末,何立人等组织“农民军”在城关镇守金店迎战襄阳镇守史张连升部,农民军受挫,何立人等先后被捕。其后,经父亲多方周旋被保释出狱。1928年奉调返汉。随后,党组织派他到上海。后被派往苏北军委会工作,并任军委会书记。1937年返回上海,负责工运工作,不幸又被捕入狱。他在苏州监狱,屡受酷刑而誓死不屈。1938年被保释出狱到广州,后又辗转到延安,被派往山西太原工作。由“抗日救国牺牲同盟会”派到晋东南任黎城县县长,太岳地区专员。1942年5月,日军向太岳地区实行“扫荡”,何立人在抱病转移途中与日军遭遇,不幸在山西沁源县牺牲,时年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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