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记者余俊丽)近日,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专项检查通知文件,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款存放行为,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
此次清理的公款范围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类管理资金,以及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管理的政府性资金(基金)等。检查对象是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经手公款存放的其他人员。
清理的重点内容包括银行账户开设及审批情况;月末、季末大额资金变动情况;财政局、融资平台公司,县级国有企业、医院以及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单位的资金存放和出借情况;2014年以前出借资金未收回及2014年以后出借资金情况;公款购买期货、股票、债券、基金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理财产品情况;将公款以个人储蓄存款名义存放等。
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追责问责等程序。本月底,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如实填报自查报告,故意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将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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