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曾玉红)27日,县民政局将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的通知(鄂民政函[2016]287)文件原文转发到各乡镇民政所和孤儿手中, 标志着2016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正式启动。
文件规定,符合如下条件可申请福彩助学金和福彩励志奖学金:湖北籍(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孤儿;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新入学或在读的专科、本科学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孤儿大学生)。除需同时满足上述两条件外,还应该在2015学年至2016学年(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间)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受表彰时间和级别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和机构级别为准)。其中,受到国家级各类表彰的,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受到省、部级各类表彰的,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受到厅级单位各类表彰的,以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党团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和校级奖学金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同时获得上述各类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奖项奖励一次。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