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正文

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时间:2016-02-27 17:02:05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张体辉)2月25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会后,对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张学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万克非,县教育局局长王琪三名同志进行了集体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福卿主持宣誓仪式。这是竹溪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仪式现在开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在高悬的国徽下,三名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面向国徽,左手紧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高声诵读誓词,铮铮誓言,宣告着对宪法的忠诚、对人民的庄重承诺。宣誓仪式结束后,3位宣誓人员一致表示,将把誓词铭刻于心,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勇于担当,不辜负全县人民的信任和期盼。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和《十堰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施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将成为常态。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