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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市民注意:阶梯电价启用新计费 不跨年使用

时间:2016-01-15 09:41:44      字体:  打印  播放

来源:秦楚网

11日开始,湖北供电部门收取电费都会按照112月整年度来进行阶梯电价的计费,供电部门提醒,请居民合理分配好用电量。

20154月份起,湖北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为年打通使用,用电量按自然年度确定分档,不跨年使用。全年第一档电量为0度至2160度(含),电价为0.57/度;第二档电量2161度至4800度(含),电价为0.62/度;第三档电量为4801度及以上用电量,电价为0.87/度。用电量按自然年度确定分档,不跨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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