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记者陶冶)12月4日,我县在广场公园举行“12?4”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是由法治竹溪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同开展的大型法律咨询及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了宣传专位并连接成“宣传走廊”,集中展现我县普法成果,各参与单位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和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并把普法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以展板的形式向社会集中展示。县实验中学组织的学生队伍格外醒目,统一着装前来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普法意识。
在去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成为中央全会的共识,并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历史性文件中。一年多过去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逐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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