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范围,主动推进乡镇纪委“三转”。为了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机构的查办案件职能,该县将委局机关各内设室的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并将全县15个乡镇划分为三个办案协作区,打破监督“界限”。坚持县乡互动,在工作上通力协作,建立交叉明察暗访、办案协作区等机制,整体联动,聚集监督力量。明确联系班子成员及责任室,自主组织开展案件查办联动协作等工作,破解了“面熟不好监督、不好查案”的难题;达到整合力量、共享资源、交流提高的目的。
组织专门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鉴于乡镇纪委书记办案能力、业务素质等方面欠缺的现状,坚持通过办班培训、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乡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今年三月份,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针对县直和乡镇纪检干部,专门对办案业务知识进行了重点辅导,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请县检察院办案专家、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和审理室主任给乡镇纪检干部详细讲解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等工作,传授办案工作经验和做法。同时,充分利用查办案件的机会,有计划、有步骤地抽调乡镇纪委人员参与办案,今年1-6月份,共抽调跟班学习 12批次。通过配合办案,使乡镇纪委办案人员较快熟悉并掌握谈话技巧、笔录制作、收集证据等工作方法。让全县纪检干部明白了工作开展的方向,清楚了查办案件的流程,对于提升履职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加强督查问责,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对于安排布置的具体工作,县纪委成立专门的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前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检查时逐项查看进度,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当场指出并进行指导;半年通报情况,表扬先进,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今年以来,已对乡镇开展权力监督与制约工作专项督查两次,有效地推动了乡镇纪委积极履职。上半年,该县乡镇纪委已立案33件,结案33件,有力查处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推进了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推动不力、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5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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