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杜绝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县社保局在每年基数申报时,严格执行“两表两签字”制度,“两表”即劳动工资表及财务报表,“两签字”即《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上经单位法人代表、人事劳资财务以及工会负责人签字,《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上须职工本人签字,严禁他人代为签字,由此产生的社保纠分由参保单位负责,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不予更改。
实行“两表两签字”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社保缴费的透明度,使职工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缴费情况并监督所在单位参保缴费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保纠纷,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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