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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优秀司法所长邹维兵:敬业演绎人生

时间:2015-07-08 09:32:40      字体:  打印  播放
编者按:今年3月初,全省政法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我县政法系统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忠”字铸警魂、围绕“严”字带队伍、围绕“廉”字作表率、围绕“实”字转作风,切实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为推进平安竹溪、法治竹溪建设作出应有贡献。本网今日继续推出竹溪政法系统“守讲树”先进人物事迹系列报道,陆续刊发全县政法系统在“守讲树”活动中涌现的10位先进人物事迹,敬请读者关注。

政法系统“守讲树”活动先进事迹报道之四:
敬业演绎人生
——记竹溪县司法局优秀司法所长邹维兵
通讯员竺贞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清贫、艰苦,总得有人干”——为了这句承诺,邹维兵扎根鄂西北最边远的向坝、兵营两乡镇默默奉献18年!18年来,他共化解各类纠纷1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法律援助事项2000余件,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余万元,先后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好干警”、“全省十佳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全省优秀司法所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工作者”;先后荣获“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201411月,被省文明办评为“敬业奉献”的“湖北好人”。
情注调解
平凡的人,平凡的岗位,在平凡的事业中实现着不平凡的人生价值。邹维兵工作过的乡镇,社会矛盾减少了,邻里之间和睦了,民风也变得更加淳朴了,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邹司法”,当地的基层领导也笑称:“有‘邹司法’在,我们总觉得心里踏实。”
邹维兵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选聘55名调解中心户长,加强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利用每月2日的综治工作例会,对村调委会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镇调委会人员进行工作业务培训;在他的建议下,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镇人民调解庭和村调解谈心室,成立了镇调解工作中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建了大调解格局。
心系援助
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邹维兵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群众的困难就是他天大的事,经常运用法律的武器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他建议当地政府建立了适应新形势下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以司法所为阵地,建立镇级法律援助工作中心,由司法所具体负责全镇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实施、办理;在全镇10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明确由村调委会主任负责,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援助水平;配齐基层法律援助信息员,分期分批对新聘任的55名“调解中心户长”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能很快地适应工作。
锐意进取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邹维兵采取的是:建立帮教卡片,把此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制成卡片,分发到各帮教单位、帮教责任人手中,建立帮教信息卡工作机制,使帮教工作方便、快捷;制定帮教方案,针对被帮教人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帮教措施和方案,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和保证书,使帮教工作切合实际,操作性强;构建帮教体系,村委会、派出所和司法所、镇政府“三级联帮”构成的帮教体系;及时调整和充实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领导,使此项工作能长期扎实有效地开展;坚持“五个一”帮教制度,即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一次公益劳动、一次思想汇报、一次家访、一次考评。确保帮教对象不漏管,不脱管,不失控,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在“六五”普法工作中,他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狠抓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普法学法制度,全镇各村和单位的普法工作达到“十有”标准:即有总体方案、有年度计划、有年度总结、有普法教材、有学法动员、有学法笔记、有学法名册、有考试成绩、有活动轨迹、有典型推广。同时,他巧借“小喇叭、小网站、小课堂、小律师”等“四小”普法载体,扎实推进当地普法法治建设。
甘于奉献
人人都知道邹维兵是个孝子,但他却知道,在父亲面前,他是个没有尽到孝心的儿子。200310月,邹维兵的父亲中风瘫痪在床上,而他的女儿当时还不满一岁。作为儿子,父母需要他,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妻子和女儿需要他。可邹维兵只回家照看了几天,又匆匆赶回单位上班了。因为单位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回去处理,群众一刻也离不开他。看着年迈的母亲哭红的双眼,看着家中的重担都落在了妻子的双肩上,邹维兵的心中,除了愧疚还是愧疚。直到现在整整12年了,父亲痛苦地在床上度了过12个寒来暑往,每天端屎端尿、擦身喂饭都靠年迈的母亲支撑着。
“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会永远辛劳,也注定了我们会永远清贫,但是,我没有后悔过自己选择的这条路,我将继续努力下去。”邹维兵的这句话,是他的肺腑之言,也是他用敬业演绎人生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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