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3月初,全省政法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我县政法系统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忠”字铸警魂、围绕“严”字带队伍、围绕“廉”字作表率、围绕“实”字转作风,切实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为推进平安竹溪、法治竹溪建设作出应有贡献。本网今日继续推出竹溪政法系统“守讲树”先进人物事迹系列报道,陆续刊发全县政法系统在“守讲树”活动中涌现的10位先进人物事迹,敬请读者关注。
政法系统“守讲树”活动先进事迹报道之二:
刚柔相济心坦然
——记竹溪县人民法院优秀法官梁祖奎
通讯员竺贞
1994年到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梁祖奎,先后在人民法庭、研究室、办公室、刑事(少年)审判庭工作,2012年任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无论在任何工作岗位,他都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踏实工作,始终如一,所在的部门多次被表彰为先进单位,本人多次获得荣誉称号,被记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
清白做人守纪律
梁祖奎在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四个服从”,做到“五不”。不乱发议论,谨言慎行。认真执行院党组决策,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令行禁止。不搞“团团伙伙”,光明磊落。总是等距离交往,平等待人,团结同事,尊敬领导,公道正派,无私正直。不阳奉阴违,表里如一。对交办事项,尽力而为,保质保量完成。忠实办事,言行一致,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抱怨不牢骚,勤奋工作。无论是在事务繁多的研究室、办公室工作,还是在人少案多的刑庭工作,他加班加点是常事,毫无怨言,默默苦干。如今年刚调整到刑庭工作,案件较以往有较大上升,他带领全庭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提高效率,有时一次送达10个案件的事项。不传谣不信谣,保守秘密。相信谣言止于智者,不打探、不传播小道消息。
工作兢业守规矩
梁祖奎牢记党的宗旨,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换位思考,全力为他们提供便利,努力让当事人少跑路、少等待。如刑事审判工作中,在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时坚持原则,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有利于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落实量刑规范化改革,他带领全庭人员在庭审时不仅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证据、事实、定性进行辩论,还就量刑情节展开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论权。案件合议时,对定性、事实、证据充分发表意见,并充分考虑同类案件量刑情况,尽可能保证同类案件量刑均衡。为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工作,他抓住每一个时机,做好调解工作,追求恢复性司法,使受害方心理得到安抚,有利于减少信访,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如被告人钱某交通肇事一案,附带民事原告方起诉请求的是70余万元赔偿要求,而钱某仅办理了交强险,赔偿能力有限,原告方都觉得没有调解希望,他仍“自找麻烦”组织调解。在他的主持引导下,庭上庭外向双方释法析理,以情动人,原告方合理诉求,被告人及其家属愿尽力赔偿,通过积极变卖房产、争取亲友支援帮助,就交强险以外达成了赔偿28万元的协议并及时履行,使两个陷入困境的家庭都得以解脱,都能充满信心开始新的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
勤奋学习树形象
由于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也日益多元,司法工作平衡各方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社会公众从不同角度对司法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尤其是司法改革对刑事审判工作和审判人员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必须以过硬的业务素质为保障。梁祖奎注重日常积累,厚积薄发。白天忙办案晚上忙文书制作已成为他的一种习惯,每周五天工作制变为每周六到七天工作成为他的一种自觉。努力提高准确理解法律的能力、证据审查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严把证据关、定罪关、量刑关,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不倚轻倚重,自觉勤奋学习、提升业务素质是他对刑事审判工作的追求。
正是这种追求真理、追求公正、追求和谐的敬业精神,正是这种自找麻烦式的工作方式,正是这种深入细致的工作方法,力求取得各方满意的工作目标,梁祖奎的工作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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