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成
同志们:
按照县委要求和院党组安排,今天由我给大家讲一次党课,也是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一次集中动员讲话。我主要结合去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就全院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真功、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下真功、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下真功、见实效。下面,我结合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与大家交流、共勉。
一、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充分认识开展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
2014年3月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的审议时首次指出,以后又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三严”与“三实”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三严”是根本、是出发点,要守住严、防止松;“三实”是目标、是落脚点,要突出实、防止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彰显了我们党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决心和恒心,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言行,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推进法院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法院的党风政风得到明显改善,但“四风”还没有根本消除,部分党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现在,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还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要以严的精神管党治党、以实的作风干事创业。只有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与党和人民新要求新期盼不相符合的问题,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才能战胜各种风险、经受住各种考验,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光荣使命。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三严三实”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三严三实”从精神支柱、价值追求、行为规范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新时期党员干部应有的精神特质,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指导。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有的甚至还很严重。周强院长曾强调指出,就法院系统来看,有的党员干部对“四风”问题仍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性尚未形成,转作风、改作风正处在一个节骨眼上,乘势而上、持续用力,才能巩固和扩大成果;稍有放松、稍有懈怠,就可能故态复萌、前功尽弃。就我院来说,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注意形象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的此类现象还很严重。因此,只有大力弘扬从严从实的思想和精神,打造忠实践行“三严三实”的法院队伍,才能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才能凝聚起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才能为加快推进法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增强党员干部自觉的具体行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细悟、研机析理,更好地掌握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忧患意识,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持久用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加快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要紧紧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关键点,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查病”与“治病”相结合,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在触动灵魂中锤炼党性,在掏心见胆中增进团结,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战斗性。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实保障。“三严三实”从思想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方法作出了系统精辟的概括,既提振了士气,又指明了方法。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司法体制改革即将全面铺开,尤其需要以“严”和“实”汇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司法改革工作事关广大干警和千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需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既不能超越现实盲目乐观作出过高承诺,又不能怕担责任裹足不前,必须做到承诺要实、履诺要严,改革中努力做到蹄疾而步稳。
二、准确认识“不严不实”的危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院干警坚决落实党中央、习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活动,大力整治“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总体上应该说是呈现出亲民实干、作风深入的清新气象,也赢得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这是我们的主流,必须充分肯定。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在我院干警中,“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不严不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还很严重。我梳理了一下,突出表现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信仰缺失、精神迷茫。少数干警不讲政治,不顾身份,不讲党性,对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指指点点、妄加评论,损害党的形象;有的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对党组的工作部署评头论足、说三道四;有的干警为了显示自己的见解,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有的干警津津乐道于一些消极颓废、格调低下的所谓“黄段子”,满口荤话、粗话、脏话;有的干警受不得半点委屈,有一丁点儿不如意,便牢骚满腹,怪话连篇;有的工作出现问题不自我反省、自我剖析、自找原因,总找客观原因、找推脱理由、找免责借口。
二是得过且过、好人思想。有的部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部分管理干部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当“老好人”,致使一些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有的管理干部、庭室负责人表率作用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个别管理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管理不严、指导乏力,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种不好自己的“责任地”,管不好自己的“小团队”,不仅工作无起色,所属干警还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同志热衷搞所谓的关系学,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当好好先生,哄着下属干,搞亲亲疏疏,靠哥们义气笼络干事,不管下属违不违纪、犯不犯法,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甚至对违规违纪行为姑息包庇;有的经常一帮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酒桌上口无遮拦,对身边的人和事妄加议论、说三道四。
三是纪律不佳、作风不严。部分干警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精神状态不佳,作风不踏实,工作效率低下。少数干警心怀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对群众的诉求麻木不仁,对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的要求推诿扯皮,引起群众不满,甚至网上投诉。个别干警不注重司法廉洁,不遵守审判纪律,甚至极少数干警把审判权、执行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接受当事人钱物和吃请。个别干警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听案件信息,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搭建联系桥梁,充当诉讼“掮客”。个别干警泄漏审判秘密,有的案件刚刚讨论出结果,当事人就知道了。有的干警无组织、无纪律,对法院规章制度漠然视之,不服从管理,对组织的决定不以为然、我行我素。有的不讲规矩,不遵守上班、会议、学习纪律,个别干警上班、开会打游戏、看电影、玩手机、办私事。有的把经常把迟到、早退当做家常便饭,对党组决定和院纪院规熟视无睹。
四是在位无为、花拳绣腿。有的把组织给的职位当成自己仕途“更上一层楼”的阶梯,不求多干事、只求不出事,做天和尚撞天钟,甚至当了和尚也不撞钟;有的官不大,架子却不小,对百姓的诉求置若罔闻、消极应付;有的在位多年,对上面的政策不了解、对周边的情况不清楚、对工作内的情况不熟悉,凭经验谋划工作、凭感觉汇报思路、凭想象应付上级、凭忽悠对待群众;有的长远无规划、年度无计划、遇事无办法,把别人的成绩拿到自己身上邀功行赏,把自己的完不成的任务埋怨别人、一推了之;有的面对新常态束手无策、茫然无措,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思考、不调研、不谋划,停留在“喊口号”的表层上,在争先创优等方面,办法不实用、措施不具体;有的对司法体制改革缺乏理性、认识不清,对能力准备不足、学习不够,对责任视而不见、避而不谈,对待遇理想主义、期望过高。
五是合而不议、文书粗糙。有的合议庭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合议庭成为“独人庭”,合议庭流于形式;有的合而不议,议而不决,将矛盾上交了事;少数案件承办人业务素质不高,庭室负责人责任心不强,导致法律文书低级错误频频出现,个别裁判文书居然出现了多处错误,甚至连当事人的姓名都弄错了;个别法官责任心不强,法律文书叙述不清,说理不透,裁判文书缺乏说服力;有的审理报告照本宣科,不能反映案件全貌;还有的循规守旧,不愿意用数字化审判庭,开庭同步录音录像做的不到位;部分年轻干警“贪玩任性”,不愿学习新东西,对院机关组织的如裁判文书上网、数字化审判庭使用等培训不积极、不钻研。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是个人放纵、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也有外在约束不强的原因,还与我们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都有关系。但深究起来,根源上还是个人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四风”问题作祟。所有不严不实的问题,如果不高度重视解决,危害极大。对个人而言,自我放松容易思想滑坡、行为堕落,一旦刹不住车,多年的努力奋斗、自我约束一夜清零,甚至失去人身自由,失去人格尊严,累及家庭、家人。对组织而言,党员干部出问题,败坏组织形象,破坏干群关系,恶化政治生态,削弱组织的公信力。对于这些问题,务必请同志们高度警醒,引以为戒。
要确保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在此提三点要求:
不能只从“书”中务“虚”。学习教育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等,是必然要求,也是常规动作。必须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实干精神,静下心来,定下神来,主动减少应酬,明确目标任务,寻找“书中卓识”,汲取“书中营养”,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切忌图虚势、做虚功、讲排场,搞形式主义,以空对空,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法院工作实际,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在工作思路上,体现在真抓实干的具体行动上。
不能只在“言”上论“严”。“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因此,在专题教育活动中,不能把“严”的要求只放在“言”上、挂在“嘴”上,把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当成“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慎独、慎微、慎初、慎终、慎言、慎行、慎欲、慎友,人前人后一个样,工作生活一个样,一个标准坚持到底,不耍“小聪明”,不打“擦边球”,不行“潜规则”,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以精进之心对“事”、以火热之心对“人”,用“严”的要求干事创业、执法办案。
不能只重“形”却忘“行”。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站在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增强开展专题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多一点自觉,多一点自律,多一点压力,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积极投入专题教育中。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势不做事,“光说不练”,重“形”却忘“行”;也不能像算盘珠一样拨一拨才动一动,满足于当“泥塑菩萨”、做“传声筒”,敷衍了事、应付了之;更不能总认为自己没有问题,或认为有问题也是小问题,影响不了是非判断、价值取舍。要从小节抓起、从细节做起,注重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一职一责,夙夜在公,善小而为,在“行”中思考、在“行”中积累、在“行”中历练,真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三、始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专题教育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进专项活动开展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把“三严三实”记在心中、印在脑中、念在口中,作为教材时时深学,作为镜子处处细照,作为规矩事事笃行,才能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守为政之本,做到官念不“出轨”、权力不“压弦”、思想不“越矩”、底线不“突破”,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赶考”路上,交出合格答卷。
一是要带头尊崇法治。只有尊崇法治才能厉行法治。强化法治意识是首要任务。作为法院干警,一定要带头学习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的界限,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说到这里,又要说到学习上来来了。学习是提高思想认识的前提,是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免疫力的有效途径,是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的重要基础。习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有的同志可能会说,事务太繁忙,没有时间学。可扪心自问,真的是这样么?学习不是没有时间,关键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希望同志们见缝插针,每天都坚持学文件、读书、看报,日积月累,也会厚积薄发。至于学什么,我的经验是,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既重点充电,又广泛涉猎。因为知识多了,也会融汇贯通,让人智慧聪颖。
二是要严格公正司法。人民法院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推动者,全院干警在办案中必须始终坚持法律原则,要带头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秉公办案,严格落实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司法权,决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和法律原则。要切实从周永康、薄熙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中存在的法治不彰问题警醒自己,鞭策自己,激励自己,以实际行动厉行法治,捍卫法律尊严,推进法律实施,切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好排头兵和生力军作用。同时,要保障承办法官敢于独立办案,决不允许法外行事、法外开恩,不准许越权干预办案,不得过问和干预非自己分管的案件。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认真执行中政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要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能公开的要全部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全省全面铺开之前,我院要稳中求进、先行先试(具体方案重在制定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依法为全县重大项目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为全县创新发展、绿色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要落实“两个责任”。党组和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审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以廉政“四点防控法”为载体,切实加强教育、监督、预防和查处工作,发现纠正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决不允许出现造成恶劣影响的腐败问题。纪检组要旗帜鲜明地落实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约束,用好用足约谈提醒、审务督查、司法巡查措施,注意从群众举报、改判发还案件、再审改判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久拖不决案件中查找违法违纪线索,继续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集中力量重点调查。对已查实的案件要及时处理,决不允许有案不查、瞒案不报。
四是要守纪律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突显了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作为党员干部就是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及法院的审判纪律,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坚持好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决不越权行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守铁规禁令, 做到刚直不阿,廉洁从政。要坚决克服“四风”问题,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以上率下。要以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司法行为,解决司法难题,提高办案效率为重点,有效整治“六难三案”,着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提升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要严格党内生活,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定期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的集中学习,不断增强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同志们,开展好此次专题教育,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法院每一位同志,都要把为政之“严”与做事之“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从严治党和强化内心认同、知行合一相结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下一步,政治处会起草具体的活动开展方案,全体干警务必认真参与到专题教育的各个环节中来,把开展好专题教育与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法院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把专题教育组织好、开展好,努力推动竹溪法院各项工作全面争一流。
谢谢大家。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