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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建立五廉机制倾力打造廉洁高效政府

时间:2015-06-01 10:37:49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唐楠、余娟)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竹溪县政府实行廉洁双向承诺,建立五廉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充分调动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兴业、勤政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制定廉政承诺书。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组织本部门各层级在岗工作人员,查找廉政风险点,坚持共性,突出个性,制定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由上一层级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并由承诺人和审核人签字背书。涉及人事编制、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拨付等由县政府决策审批的事项以发生时间为限,文案传阅与廉政承诺同步,逐级审核,逐级承诺,签字背书,最终将工作文案与承诺一并提交县政府审签。
印制廉政承诺温馨提示卡。由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和业务流程制定廉政承诺温馨提示卡,向管理服务对象发放,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监督。定制廉政承诺桌牌,干部职工廉政承诺桌牌正反两面内容包括彩色照片、职务、姓名、廉政诺言、岗位职责。
建立廉政承诺台账。对涉及人事编制、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拨付等由县政府决策的五级即时廉政承诺,实行即时登记,动态管理。单位干部职工四级廉政承诺实行一次性登记,建立台账。
建立廉政承诺档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明确专人收集整理干部职工的廉政承诺档案资料,实行分类整理、分卷存档。县监察局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县政府重要议定决策事项廉政承诺档案资料。
五开展廉政承诺问责。各单位结合实际,就涉及人、财、物的重要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列出清单报县监察局。县监察局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承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诫勉谈话、公开道歉、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进行问责。同类问题屡禁不止,一年内受到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的,实行一案双查,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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