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竹溪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县委委员29人,候补委员6人。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传达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了县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竹溪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竹溪建设的意见》。县委书记余春存作了重要讲话,并就《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县委副书记、县长余世明安排部署了2015年经济工作。
全会充分肯定了2014年县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县委常委会在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坚持调结构促转型,抓统筹带城乡,扩投资上项目,强基础惠民生,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全会对全面推进法治竹溪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全会强调,全面推进法治竹溪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竹溪,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
全会提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切实保证宪法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创新监督方式,督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全会提出,县、乡(镇)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会提出,要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检法司各司其责,分工负责,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推行阳光司法。
全会提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引导全县人民做尊法守法、崇德向善、明理知耻、诚实重信的公民。要加快建设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深入推进平安竹溪建设。
全会提出,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注重培养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领导干部,强化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法治工作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
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从严管党治党,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自觉;重视法治实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全会研究部署了2015年的经济工作。全会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目标,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县,着力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强支撑、保生态、惠民生,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会提出,2015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增长10%以上,各类约束性指标均控制在省、市指标以内。
全会指出,2015年的工作重点是,要坚持把稳增长、保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稳中求进;要坚持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并举,使经济发展动力增强、活力提升、效能持久;要坚定不移转方式,扎实推进生态建设;要矢志不渝促改革,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的新动力;要千方百计惠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努力建设法治竹溪;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高压反腐、正风肃纪,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倾力把全县各级党组织打造成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
全会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统筹抓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突出抓好首季经济“开门红”、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妥善安置困难群众和节假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圆满完成2014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2015年起好步、开好局。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奋力拼搏,为全面推进“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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