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县城建设日新月异,城区规模迅速扩大。然而,与县城建设快速发展相比,城区管理工作显得滞后,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挂、乱摆乱占、乱扔乱倒等现象随处可见,这直接影响着城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着我县的对外形象,影响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广大市民群众的强烈愿望。长期以来,我县城区综合环境现状一是“脏”:主次干道卫生保洁不够,集贸市场、居住小区、街巷里弄存在大量卫生死角,“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二是“乱”:乱倒垃圾、乱堆渣土、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人车混行、占道经营、“店外店”经营等问题普遍存在;三是“差”:噪音扰民、随意张贴、随意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对此,市民群众不满意、上级领导不满意、投资客商不满意,广大群众迫切要求对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县委、县政府倾听民意呼声,顺应民意要求,决定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督促部门履职尽责的迫切要求。目前城区“脏、乱、差”现象严重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我们的城建规划有先天性的缺陷,道路、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硬件设施欠账较多,市容管理和交通秩序规范在某些时候缺乏必要的条件,这是客观存在的,也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但究其根源,主观因素才是主要因素。“脏、乱、差”现象由来已久,我们不能一味埋怨市民文明意识差、道德素质低,应该更多地反省自己,从自身找原因。占道经营、乱倒垃圾、机动车非法营运、违规行驶、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责无旁贷地把该管的坚决管住、管好。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营造良好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的现实需要。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也是一个城市形象、品牌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目前,我县正处在一个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争创新优势、赢得新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竞争不仅仅是比区位、比政策,更要比环境状况、比文明程度。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的环境越美,文明程度越高,形象越好,就越能集聚人气,吸引财气,提升商气,就越能带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县委、县政府酝酿已久、下定决心,动员全县各部门及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集中时间,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尽快实现城区综合环境状况的明显好转,让广大市民群众在卫生、文明、整洁、有序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这是关注民情、体贴民生、提升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的一次集中整治。
2010年12月27日,县委书记余春存,县长余世明,县委常委、副县长程良民带领城建、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城区,实地察看县城各街道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对相关部门如何做好城区卫生和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集中时间、人力和精力,切实做好城区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文明卫生、安全祥和的元旦和新春佳节。
环卫:让城市更洁净
为圆满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和目标,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县环卫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按照整治期间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实际,迅速行动起来,召开了动员会,成立了整治领导组,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并落实在行动上。
加大清扫、保洁人力投入和清扫、保洁强度。在原有划段作业、划片管理的人员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工人,城区主次干道,每天至少彻底清扫三次,即早中晚各一次大扫,其中早上在6.30以前结束,中午在下午2点之前结束,晚上在9点之前结束。保洁和垃圾清运要求,每天6.30至晚上9点都是街道保洁和垃圾清运时间,其中街面保洁实行15分钟保洁制,即垃圾落地到收集入撮、入箱、入车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垃圾收运实行50分钟轮流制,即垃圾收运人力板车送垃圾到中转站往返不得超过50分钟,使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
明确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街道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达到“六无”、“四净”。“六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果皮纸屑、包装袋,无连片烟头、树叶,无积灰和石头砖块,无呕吐物和人畜粪便,无积雪和积水,无垃圾乱倒乱放。“四净”,即路面净,人字沟净,下水道网眼净,垃圾箱外观及周围净。通过调整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作业结构,将临街住户、门店的日常垃圾清运从街道清扫、保洁工作中分离出来,使街道清扫、保洁人员有精力、有信心,专职专责抓好责任段清扫和保洁工作。
完善内部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分解细化。以“四街(北大街、邮电街、人民路、鄂陕大道)、四桥(南大桥、西关桥、跃进桥、高桥”为重点,实行分兵把口,各管其片、各管其段、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为一级服务,明确到所、环卫服务公司、环卫清扫队、责任片以及个人,确保街道清扫率100%、保洁率98%,垃圾清运100%,并加大对垃圾乱堆乱放、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和各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渣土污染阶段的查处力度,按程序严格进行整治,保障城区街道清扫和保洁工作有一个良好的效果和秩序。
城建:让城市更有序
1月12日晚8时,记者接到一位读者的来电,声称有一位大型货车将在人民路卸货。如果这辆车在人民路卸货,货物将会直接堆放到街道上。9时左右,记者按这位读者提供的信息上了街,想看看这车货会不会卸到街道上。在指定的地点,记者看到的是几名执法局队员正在此巡查。据介绍,从7时开始,他们就在各条街道上来回巡查。夜间是从外地运货回来最多的时候,如果不加强管理,货主就会直接把货物卸到街道上,这将会影响街道的畅通。
这仅仅是县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局加强城市管理的一个夜间机动巡查队。
自2010年12月下旬以来,县执法局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权责统一、依法整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大了对城区所有主街道出店经营、流动经营、随意扩大便民摊点经营、临时经营摊点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同时加强了跃进桥、南大桥、西关桥、高桥“四桥”的管理,杜绝春节前出售年画的临时经营户在此经营。
执法局局长辛玉新告诉记者,在街道清理整顿中,既突出人性化,又依法依规;既管理到位,又避免激化矛盾。为保证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主要抓好了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宣传到位。印发了《致广大经营户的一封信》,同时在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刊发公告,并通过通讯公司及时向全县所有的手机用户发送信息等,确保宣传工作不留死角。二是文明执法和执法到位。在执法中,礼貌对人,公正对事,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依规清理。三是调整执法人员的工作时间,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巡查。首先是早晨上班前的早班巡查,在7时前分别在“四桥”劝阻来此摆摊设点的人离开;其次是正常上班巡查,重点清理出店经营、流动经营等;再次是机动巡查,机动巡查主要是在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7时至12时,巡查从外进货回城的人把货物堆放在街道上,影响街道的通行。
一位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城市管理太杂太细,直接面对群众,有时难免得罪人。但为了城市的整洁,得罪一个人,方便一群人,这个得罪人的事还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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