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记者罗家琪)12日,我县邀请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纪检员、市直党政干部科科长曾晓英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辅导讲座。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贤德出席。
曾晓英从《条例》修订的背景、修订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通过对比,分析了新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中的区别。
胡贤德在讲话中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是我们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更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具体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工作指南。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中去。要增强规则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事,讲规矩、重规范,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出以公心,秉持公道,力求公正,真正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会议还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了培训,并对2014年党内统计年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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