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以来,竹溪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各个环节中,把督促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及时研究制定了《竹溪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竹溪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通过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撤销了纠风室与党风室合并,新设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新组建了纪检监察三室,将委局机关75%的力量充实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按照业务同性、职能相近、优化组合的原则,把委局原有各室合并成综合协调组、预防腐败组、案件查办组,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今年11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74件(其中“两规”案件2件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1 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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