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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实中“十条禁令”规范执教行为

时间:2014-09-16 09:20:24      字体:  打印  播放

15日,竹溪县实验中学组织召开教师例会,要求全校教师恪守学校制定的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即: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准拖堂、无教案上课;不准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游戏、聊天;不准进营业性麻将馆打牌赌博;周一至周五不准布置七八年级学生家庭作业加重学生负担;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不吃谢师宴;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该校希望通过干部教师自觉执行与家长、社会监督双管齐下的方式,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保证十条禁令见效果,全校上下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办学环境。(张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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