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笔者从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湖北推进会上获悉,竹溪县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2011-2013年度“省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丰溪镇、兵营镇被授予“省级文明乡镇”荣誉称号,水坪镇漫液村、新洲乡新发村、县河镇县河村、汇湾镇小河口村被授予“省级文明村”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领导下,围绕“绿色崛起示范县”战略,以“文明竹溪 绿色崛起”为主线,以 “三大攻坚战”(即:市政建设攻坚战、“十大专项整治”攻坚战、文化市场整治攻坚战) 、“四大工程”(即:文明素质养成工程、文明细胞建设工程、平安竹溪创建工程、“服务型政府”塑造工程)和“五大活动”(即: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拓展活动、开展文明餐桌推广活动、开展道德模范、标兵推评活动、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活动)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创建活动中,我县坚持把改善人居环境、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入手,启动了事关民生的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集中整治”,重点实施了城区主干道升级改造、城市亮化绿化和市民健身广场等—大批基础设施工程。通过创建,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公共设施不断健全,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档次不断提高,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吴志荣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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