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县教育局组织召开城区小学秋季招生工作协调会,进一步规范秋季开学后城区小学的招生工作。
据了解,今年秋季,长安学校开始招生,依据《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结合城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因素,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2014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方式严格实行划片招生。二是长安学校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指定学校。三是严格控制班额,实验小学计划招生3000人,办54个教学班;长安学校计划招生1500人,办35个教学班;城关镇中心学校计划招生1000人,办16个教学班。四是城区小学不再举办学前班。五是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须满六周岁(2008年9月1日以前出生)。
县教育局要求,各小学必须严格落实国家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合理控制班额、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工作。秋季开学期间,教育局将成立城区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城区秋季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违规招生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在全县通报,并将招生工作纳入年终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吴春来何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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