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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迈好“四道坎”践行群众路线

时间:2014-07-07 10:01:28      字体:  打印  播放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法院紧密结合法院职能和县情实际,着力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入手,坚决摒弃“假、大、空”等形式主义。上半年,该院切实采取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管长远的办法举措,稳健迈好“四道坎”实践群众路线,取得良好效果。

走进心坎。强化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与村级调解组织的协作,在人口较多、村情复杂的村组聘请1-2名特邀调解员,将简单的民事纠纷在诉前委托给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官进村就地办案,使群众足不出村就能打官司,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完善判后答疑制度,要求判决案件必须做好答疑释明工作,上诉案件需由承办人、庭长和分管副院长分别约谈答疑,使当事人从内心真正接受法院裁判,主动履行判决,切实减轻群众因法律理解偏差而引起的上诉上访之累。扎实开展“法官走基层”活动,在推动审判工作的同时,到单位、进校园、访社区、走农村,法官深入厂矿企业和农村70余人次,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生产生活困难,为乡镇基层组织、有关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意见40余项,为“三万”联系村和农村学校送去慰问物品近万元,协助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村级组织建设、环境卫生和扶贫项目开发等难题5个。上半年,该院诉前调解矛盾纠纷368起,无新增缠访缠诉案件,上诉案件仅17件,截至目前二审无一发回和改判。

迈向田坎。修订《人民法庭工作制度》,优化人员配备,加强基础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人民法庭服务偏远山区的便民诉讼能力。着力强化巡回就地开庭和预约立案、上门送执行款等便民利民力度,要求人民法庭巡回审理的案件应达到受案总数的60%以上,规定老弱病残的当事人以及在当地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一般应巡回就地审理。同时,将两台依维柯警车改造成“车载流动法庭”,审判设施一应俱全,供机关业务庭随时巡回办案使用,真正做到将庭审开到农家庭院和田间地头,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扩大案件宣传教育效果。上半年,巡回审判案件632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62.7%,其中人民法庭巡回办案占收案数70%以上。

消除门坎。着力建好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信访窗口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咨询、导诉、立案、信访等各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温馨、快捷的司法服务。全面推行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和裁判文书后附录法律条文制度,裁判文书除按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其余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上半年已公开366份裁判文书。紧跟时代步伐,充分运用好网站、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新兴传播平台,开放法院文化长廊,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司法信息,累计更新内容千余条。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2次,群众代表座谈会2次,信访听证会3次,诉讼常识和“法在身边”专项法律宣传3次,使群众面对面接触司法、了解审判,零距离感受为民司法和司法公正的真谛。

垒砌堡坎。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上半年共聘请6名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8名普通群众和2名律师为特邀廉政监督员,完善案后电话回访和“一案一卡”制度,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和廉政监督复函277份,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率达98%。畅通监督渠道,在审判、执行、财务、基建等关键岗位选派专职监督员,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修订40余项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内容涵盖纪律作风、业外行为、车辆管理等法院工作和干警言行的方方面面,切实做到干警言行准则全覆盖,同时将各庭室和干警个人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坚决不让制度空转。通过强化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带头、逢节逢会必讲等方式,坚持对“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上半年,1人因出现违纪苗头被诫勉谈话,2人因上班迟到、释法答疑不到位等轻微违纪行为在全院干警会上公开检讨,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受到上级通报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干警违法违纪事件。(柯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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