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扬整风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梳理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等不靠,立行立改,着力解决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取得初步实效。
加强学习教育。针对全院干警在学习上主动性、自觉性、实效性还不够强的问题,坚持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精选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硬化班子成员学习任务,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月、每年学习的具体天数、学习重点,加强到基层调研和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1年至少完成1至2个专题调研任务。通过组织集中整训、外出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传帮带、青春学堂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同时搭建平台、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提高教育和司法考试,着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效能管理。针对部分干警和部门在工作上落实不力、工作疲沓的问题,探索推行工作效能管理,制定月工作量化表,每月底由各部门干警根据当月工作完成情况据实填写,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检察长。坚持每月底召开院务会,由各部门总结当月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下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当场通报批评,提请解决的工作难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党组会、院务会议定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督办结果报检察长,未能按时完成事项任务的,责令事项责任人向检察长作出情况说明。
加强制度建设。针对院规章制度上存在的一些不科学、不完善的问题,组织全院干警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当前各项纪律禁令要求,并深入查摆自身、部门及院规章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属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在部门会上公开承诺,限期整改;属于部门存在的问题,讨论健全部门工作制度,统一纪律要求,明确追责机制;属于院规章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收集整理上报。现已修订完善了工作考勤、警车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在工作考勤上,实行指纹签到制度,党组成员与其他干警一视同仁,干警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纪检组对考勤情况一天一督察,一周一通报;在警车管理上,成立机关车队对警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用车需填派车单,由分管检察长签批,节假日车钥匙全部上缴纪检组保管,同时由纪检组对警车使用进行不定期督察;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县委《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在费用核销上,责令院财务认真审核各部门拟核销的每一张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核销,同时由纪检组不定期对院财务票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元至5月,该院三公经费支出为8.8万元,与去年同期49.19万元相比下降82.1%。
加强检务督察。针对部分干警纪律作风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结合“五个专项整治”和“十清十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由检察长、副检察长、督察长、副督察长带队不定期对干警办案纪律、上下班纪律、警车管理使用、执行禁酒令、带彩娱乐等情况进行督察,对出现违反纪律禁令的干警在全院通报批评,纪律通报由检察长审核签发,通报结果与干警经济利益、评先记功、提拔重用等挂钩。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开展上下班纪律督察85次,发考勤通报20期;会风会纪督察26 次,发纪律通报2期;警车管理使用督察18次,进行口头提醒4次。目前,全院干警纪律作风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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