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敏通讯员段家乔)29日,我县举行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启动仪式,现场为参加启动仪式的8个系统工委公务用车贴上公车标识,并要求在10月15日以前完成全县公务用车公车标识的张贴工作。同时,省、市、县纪委将组成检查组,随机抽查。
据了解,给公车贴上“标签”,将公车的使用情况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可以让普通民众对公车私用、乱用、违规行为等进行积极有效地监督和举报。公车标识是正面为红底黄字的15厘米×10厘米规格的纸质粘贴标识,印有“竹溪县公务车”字样及12388举报电话;凡不按规定张贴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撕毁标识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凡违规将公车停放在不适当场所、党员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等,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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