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家电下乡的主要内容和政策,切实组织好家电下乡的销售服务,要严格按照《竹溪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进行严格监管,对不履行承诺、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网点,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要严厉打击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了解,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4年,2012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是彩电、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计算机、热水器、摩托车八类商品。农村居民持个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到县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购买后持购买发票到当地财政所申请领取销售价格13%的国家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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