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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聚焦“四风”找问题 立查立改求实效

时间:2014-05-13 16:40:30      字体:  打印  播放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在调研和征求意见中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围绕问题查找原因、深挖根源,从具体的工作措施、工作程序上加以整改落实。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职责履行不到位、创新不够、联系基层不够的问题,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提出人大监督工作要切实抓好会前调研,敢于碰硬较真,舍得花时间、花精力,多听基层意见,多听群众呼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努力掌握实情,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在4月份组织的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的议题调查中,常委会党组各位成员分别带队深入乡镇、企业、学校,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力求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实地调研结束后,先后两次召开碰头会,沟通调研情况、汇总调研结果,形成一致调研意见,在4月24日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发言,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粉饰,表现出了为民代言、动真碰硬的担当精神和为民情怀。

针对人事任免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一府两院”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后,由常委会人事任免工委牵头,成立审查组,对拟任免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任免理由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加强任前把关。4月下旬,针对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报告事项,常委会在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原有任免程序的同时,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主任会议作出决定,专门组织审查组对提请任免的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审查情况,以会议议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较好地体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改变了以往重程序、轻审查的现象。

同时,按照县委关于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十清十查”工作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组织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的“十清十查”工作,党组班子成员率先带头在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抓好有关问题的专项整改,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公务用车进行了公开拍卖,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接待一律按规定标准接待,严禁赠送土特产品;对超标准办公用房,统一进行了清理,将原1人用的办公用房均安排2人办公。(曾飞、张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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