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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乡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等四个领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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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群办发〔2014〕7号

关于印发《乡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指导方案》等四个领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指导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县委各督导组:

根据《中共竹溪县委印发〈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溪发[2014]1号)文件精神,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分类指导,特制定《乡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村(社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和全县开展“十清十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分层分类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中共竹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乡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指导方案

为推动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深入有效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

乡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要增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提高服务群众能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健全完善乡镇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等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提高,作1风进一步转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解决突出问题

(一)解决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问题。引导乡镇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关心群众生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工作“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等宗旨意识淡化的问题。

(二)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与群众感情不深,在群众面前摆架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缺乏耐心、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民主集中制不落实,班子不团结,决策“一言堂”;科学发展理念不牢,热衷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思想浮躁,不安心乡镇工作,“走读”现象较为突出;进取意识不足,缺乏担当精神,遇到矛盾绕道走,新官不理旧账;奉行好人主义和庸俗关系学,讲义气不讲原则;纪律涣散,自由散漫,迟到早退;违规建设、购置楼堂馆所和超出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财经纪律,公款吃喝、相互宴请,情趣不高;玩风盛行,参与“卡五星”等各种形式赌博;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

(三)解决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重点解决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不强,吃拿卡要,收受“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赖账不还;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处置集体资产;乱上各类项目,造成乱采、乱伐、乱挖和乱排,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违规占用土地,侵占矿山、水产、山林资源;非法征地拆迁,违规乱建私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彻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不明显,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基层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见屋不见人”;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等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对贫困残疾人、空巢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关心服务不够;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把握工作重点

乡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把握关键环节步骤,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扎实抓好三个环节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充分做好思想动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乡镇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县委督导组组长参加会议并提要求。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没有开展民主评议的要“补火”。

2、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在学习内容上,要突出学习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通读必读书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规定的学习材料,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贯穿活动始终。要用“十堰最美村官”、“十堰道德模范”、《百姓问政》、“竹溪好人”等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第一书记》、《吴仁宝》、《永远是春天》等电影,通过开展“争做好干部”大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互动交流、边学边议,在深化学习中知不足、受触动。在学习方式上,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家辅导等其它学习方式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分批组织集中学习,不能以学习为由影响群众正常办事,也不能因为工作忙影响学习。乡镇党委书记要带头讲党课,增强学习效果。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集中自学不能少于3次。在学习时间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笔记,带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3、注重直接听取意见。要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五进五问”活动,普遍走访辖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注意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和群众活动场所面对面、背靠背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乡镇直单位、企业负责人意见,要注意梳理近三年纪检、信访稳定等方面意见。乡镇党委书记要走访所有的村(社区),深入一定数量的群众家中听取意见;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驻村(社区)联系点等,进村(社区)入户听取群众意见。要防止用上网代替上门、用通话代替见面、用机关和单位内部意见代替群众意见。要边学边听边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切实找准突出问题。通过“两提、两找、两点、两帮”(即群众提、下级提;从表现形式上找、从思想根源上找;督导组点、上级点;领导班子互相帮、同志之间互相帮),深入查摆“四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列出问题清单。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进行检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乡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乡镇党委书记要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乡镇党委书记要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乡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县委督导组审核把关,上报县委活动办。乡镇党委班子和党委书记对照检查材料由县委活动领导小组、市委活动办调阅。

3、深入开展谈心交心。乡镇党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交心,利用到村(社区)调研指导、走访等多种形式,与所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谈心交心。同时,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所联系村(社区)负责同志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乡镇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乡镇党委书记代表班子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可邀请在本地工作的“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后,要向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联系乡镇的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参会指导,督导组组长要进行点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认真开展“回头看”。乡镇党委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回头看”工作,对照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及时改进提高。县委督导组要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促其认真“补课”、“返工”。

2、制定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乡镇党委书记要负责主持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报督导组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要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交办销号、经常性督办等制度,做到“一个项目、一份责任,一个专班、一个流程,一个监督、一个制度”。乡镇党委书记要定期听取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意对群众诉求作客观分析和合理引导,防止作出不切实际、无法兑现的承诺。

3、开展专项整治。要按照全县开展的“十清十查”部署要求,结合查找出来的“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扎实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专项整治。

4、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2013—2017年竹溪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落实议事决策、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厉行勤俭节约、考核评价监督、严格党内生活、党务政务公开、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重点落实乡镇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高度重视乡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集中时间分类别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县委派出到乡镇的督导组要坚持从严要求,强化督导措施,加强具体指导。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组织关系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好隶属管理的站所(中心)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的教育实践活动,注意组织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力争做到全覆盖。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要强化舆论引导,把握正确导向,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对乡镇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县委将主动作为,认真研究解决。各乡镇要统筹兼顾、注重结合,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与乡镇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村(社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指导方案

为推动村(社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深入有效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

村(社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活力进一步激发,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让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让群众生活在集体之中、让基层阵地筑牢在百姓心中。

二、解决突出问题

(一)在“四风”问题方面。重点解决理论学习不够,学习流于形式;作风专横,个人说了算,听不进群众意见;安于现状,守摊守业,仅满足于应付完成上级布置任务;自我要求不严格,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助长“人情风”,借机敛财;违反财经纪律,公款吃请,参与“卡五星”等赌博玩乐等问题。

(二)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重点解决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走读”现象较为突出;工作方法简单,对待群众缺乏耐心,言行冷漠,态度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及时处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把群众反映问题看成找麻烦,一推了之或应付差事;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等问题。

(三)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重点解决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在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低保办理、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厚己薄人;法纪意识淡薄,虚报冒领、克扣、截留、挪用、侵吞惠民物资资金和征地补偿款;与民争利,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和处置中营私舞弊、获取私利,违规建私房等问题。

(四)在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重点解决班子不团结、关系不协调,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功利化,民主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够,党务、村(居)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发挥不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十星级”创建流于形式;党员干部信仰缺失,党员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性不强,搞封建迷信;拉票贿选,宗族势力干扰换届,搞宗族房头;多年不发展党员,在发展党员、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中搞“近亲繁殖”,降低标准等问题。

三、把握工作重点

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对象,坚持教育实践并重,更加突出实践特色。在集中整顿后,原则于4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合理安排,扎实抓好三个环节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进行集中整顿。乡镇党委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和要求,组织好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状况的摸排和研判,研究确定整顿对象,逐一分析原因、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乡镇党委要落实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顿的主体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重点整顿对象。即:(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严重影响工作的;(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上级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任务难以落实,各项工作在当地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4)“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四议两公开”等基本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不落实,党组织活动庸俗化商品化的;(5)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作用发挥不好的;(6)基层组织没有办公活动场所或虽有场所但达不到标准、不具备基本服务功能、不能开展为群众服务活动的;(7)党员干部对群众态度冷漠、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克扣群众财物、群众意见比较大的;(8)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问题突出、宗族房头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的;(9)社会治安混乱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的;(10)存在其他情形需要整顿的。要下大气力对软弱涣散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确保转化升级。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前,要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2天左右的专题培训。

2、做好动员部署。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动员讲话,乡镇指导组参加指导,引导党员学习了解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增强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要采取集中学习、现场观摩、典型宣传等灵活多样、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村(社区)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重点学习内容;要注重学习“十堰最美村官”、“十堰道德模范”“竹溪好人”等先进典型事迹和上级纪委通报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例等反面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要组织观看《第一书记》、《吴仁宝》、《永远是春天》等先进人物影片;要有针对性地选学强农惠农政策、社会管理、农村实用技术等党员感兴趣的内容。活动期间,县委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3天时间的集中轮训。乡镇党委书记要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作1次辅导报告。每个村(社区)党组织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看1次专题教育片、听驻村(社区)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组织进行集中学习。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要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对外出流动党员,要利用网络和手机平台、邮寄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学习,并注意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力争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党员远程教育、数字化选学城、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流动党校、道德讲堂等平台作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切实做到“十清楚、十明白”,即搞清楚群众路线是什么,弄明白怎样践行群众路线;搞清楚为什么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弄明白活动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变化;搞清楚教育实践活动主题是什么,弄明白怎样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搞清楚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是什么,弄明白怎样“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搞清楚聚焦的“四风”问题是什么,弄明白它们有哪些危害;搞清楚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是什么,弄明白怎样积极参加活动;搞清楚整风精神的要求是什么,弄明白怎样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清楚群众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弄明白自身存在哪些“四风”问题;搞清楚当前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弄明白怎么为群众办实事;搞清楚党纪国法是什么,弄明白啥能做啥不能做。

4、直接听取意见。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愿,采取上门、电话、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头到村民家中面对面听取意见,确保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居民家中、辖区单位听取意见,重点走访征地拆迁户、五保户、困难户、上访户、老党员户、老干部户、老模范户、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致富带头人等十类重点人群。要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征求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意见。要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对属于上级党组织和相关党员干部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如实进行反馈。要坚持边听边改,把听取意见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让群众一开始就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找准突出问题。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群众要解决的问题,村(社区)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和书记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向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报告;班子成员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向党组织书记和乡镇指导组报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个人要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可向党组织口头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2、召开组织生活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进行交流谈心。会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会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乡镇指导组和驻村(社区)干部要到会指导,对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情况。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村(社区)要结合“十星级党员”争创的半年评议,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和帮助其改进提高;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

问题贯穿始终,在活动一开始就改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村(社区)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评价和监督。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意对群众诉求作合理引导,防止作出不切实际、无法兑现的承诺。要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尤其要把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确保取得实效。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布。

2、完善服务群众载体。结合整改落实工作,以“六强六服务”为重点,突出“双十星”创建、“有困难找干部”等载体,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范服务项目,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社区要突出学习百步亭式社区党建工作法,完善县直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构建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

3、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2013—2017年竹溪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和省、市、县委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村重点落实“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村干部值班、“三资”管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等方面制度。社区重点落实党务公开、在职党员进社区、畅通居民诉求渠道、矛盾纠纷调处、社区救助服务、志愿服务等方面制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党委是领导村(社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并以领导班子成员、驻村(社区)干部为骨干组建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三万”活动,乡镇党员干部要结合落实“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积极驻村联户,在直接联系群众中服务群众,帮助村(社区)党组织解决突出问题。乡镇党委要结合自身整改落实工作,主动统筹研究解决村(社区)党组织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村(社区)党组织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实施好教育实践活动。大学生村官中的党员要按照开展“四比四争”活动的要求,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发挥示范作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村“两委”集中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为村“两委”换届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妥善处理开展活动与搞好生产发展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先”“优”意识,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动作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明确参加范围

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全体党员,重点是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同时欢迎非中共党员出资人和管理人员参与教育实践活动。

三、解决突出问题

(一)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方面。党组织班子要重点解决党组织不健全、覆盖面不宽,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强、软弱涣散;党的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不够;开展组织活动不多或是流于形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党内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重点解决学习理论和政策不主动、不深入,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对职工群众关心不够,党务工作不熟悉、不投入,联系协调出资人不够等问题。二是党员出资人和合伙人、举办者要重点解决理念信念弱化,法制观念和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家长作风严重,联系职工群众不紧密,攀比享受,奢侈浪费,自我要求不严格等问题。三是普通党员职工要重点解决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淡薄,缺乏荣誉感、责任感,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诚信意识缺乏,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三)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解决好兼顾出资人和职工群众利益不够的问题,重点解决不正当竞争,社会责任缺失,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拖欠员工工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社会组织重点解决法制观念淡薄、诚信意识缺乏、自律意识不强、道德滑坡、执业失范、社会形象不佳等问题。

四、把握工作重点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要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研究确定整顿对象,逐一分析原因、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被确定为整顿对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在4月底前完成集中整顿。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但没有建立的,要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抓紧建立党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扎实抓好三个环节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搞好思想发动。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在4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本级党组织书记作动员讲话。联合组建的党组织可按隶属关系或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集中参加上一级党组织、行业党组织、园区党组织或驻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的动员大会,并在本单位党员中传达。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动员会,讲清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安排,加强宣传引导,赢得理解支持。

2、抓好学习教育。要突出学习重点,结合开展“统一战线系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教育实践活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着重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等。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党员利用上班前后、节假日等时间进行学习,突出实效性。要认真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本级党组织书记讲一次党课或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辅导;通读一遍规定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读本;请身边先进典型作一次事迹介绍;观看一次典型人物影片《焦裕禄》、《郭明义》、《雷锋》、《十堰道德模范》等;开展一次集中专题学习讨论;举办一系列学习专栏专刊。

3、听取意见建议。对照反对“四风”要求,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党员参与,采取面对面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上级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人)、技术骨干、一线员工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梳理汇总,并适时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找准突出问题。要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采取通过“两提、两找、两点、两帮”等方式,对照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和党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对问题进行条目式归类和深刻反思,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

2、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会上,党组织书记要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参会党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十星级党员”争创活动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与评议情况。对设立党委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按照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指导组和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指导。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结合实际制定出条目式、清单式整改措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切实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列出本行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行业病”问题。

2、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2013—2017竹溪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找准党建工作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社会组织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接待员工、党组织班子成员走访员工、“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职工意见建议办理反馈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等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方便工作的原则,县直政府系统工委加强对诚信液化气站党支部、宏图房地产党支部、瑞城水泥党支部、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县工业园区党委加强对梅子贡茶业公司党委、华驰化工公司党支部、云浩药业公司党支部、创艺皂素有限公司党支部、广宇建材公司党支部、顺溪豆制品公司党支部、灵山源酒业公司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县直政法系统工委加强对县驾驶员协会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县直农业系统工委加强对龙王垭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各乡镇加强对所辖企业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县工业园区党委、工商局、经信局、住建局、农办、民政局、公安局等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成立活动指导组,加强对所联系行业的具体指导和工作督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直接负责本级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制定活动计划,指导开好组织生活会,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工作。要加强分类指导,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际及党员特点,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要妥善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搞好生产经营的关系,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全县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方案。

一、明确对象范围和总体要求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主要指承担执法执纪、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级机关及其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包括政法机关、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水利、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物价、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信访等行业系统,供电、供水、公交、地方金融机构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县、乡镇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等。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是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突出抓好的对象。要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质提速提效,提升服务水平。

二、解决突出问题

(一)在“四风”问题方面。重点解决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态度差,服务环境差;不作为、慢作为,效率低下;滥用职权,在审批、验收等工作中指定服务机构或产品;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坚决纠正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移民安置、征地拆迁群众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以及各种吃拿卡要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接受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吃请、拿红包等问题。

(三)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方面。重点解决缺乏服务热情,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庸懒散拖、推诿扯皮,遇到困难和问题绕道走,矛盾层层上交;缺招数、少办法,爱“忽悠”、“搪”劲大,不善于甚至不会做群众工作等问题。

三、把握工作重点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把握关键环节步骤,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扎实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教育有序进行。在学习内容上,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规定的学习内容。要组织观看影片《焦裕禄》和“十堰最美村官”、“十堰道德模范”、《百姓问政》等视频光碟,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同时,要防止以学习业务知识代替学习规定内容。在学习方式上,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体研讨、集中“夜学”等方式,确保学习效果。扎实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换位思考,强化服务意识。

2、广泛征求意见。围绕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执法监管、服务态度、服务能力等方面,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通过电子信箱、短信平台、窗口服务评价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以及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基层群众、设置意见箱等方式,问需问政问计。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重从纪检、组织、审计等工作反映的情况中梳理群众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到办证大厅、信访大厅等窗口为群众服务,办理签证审批有关服务事项,在坐班服务中直接听取群众意见。要充分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原汁原味进行梳理,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向社会公示,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采取“两提、两找、两点、两帮”等方式,找准找实党组织、党员在“四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四难”、“三乱”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对照近年来深化行政改革措施、县政府关于提质、提速、提效方面的的文件规章,全面系统地清查执纪执法、行政审批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特别是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督导组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特别是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会上,由“一把手”带头,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要有“辣味”,起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民主生活会可邀请相关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等列席,可邀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指导。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要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四难”问题作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报督导组审核把关。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结合部门职能、行业特点和作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尤其要扎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四难”、“三乱”、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专项整治,下重手狠刹歪风邪气。

3、健全落实制度规定。认真落实《2013—2017年竹溪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首问事项登记、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服务AB岗、考勤抽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公示、民主评议等系列制度;深化“十星级”文明服务、“红旗窗口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规范服务标准。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落实相关要求

(一)加强分类指导。结合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实际,结合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针对机关内部和工作窗口、服务中心、营业网点不同情况,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一线普通党员不同职责,有针对性地加强具体指导、提出相应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统筹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不能因开展活动而影响日常工作和群众办事,也不能以工作为借口使活动走过场。

(二)领导带头示范。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学习调研、带头征求各方意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带头推动工作实践。“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树起标杆、做出表率,示范带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三)坚持上下联动。上级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加强对下级活动的指导,做到上下联动听意见、查问题、抓整治、建制度,共同推进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四)引导群众参与。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开辟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对作风建设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活动进展情况,积极发挥群众对活动的建言献策和监督评判作用。要围绕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抓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整改,以改进作风、优化服务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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