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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4-05-05 21:32:18      字体:  打印  播放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溪发〔2014〕1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2013〕14号)、《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2014〕5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发〔2014〕3号)精神,为确保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县委的实施意见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加快推进“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实现富民强县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自始至终把握好活动定位,自始至终有序推进、内外结合,自始至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四风”问题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以作风之变、惠民之举赢得人民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支持和认可。具体要求是: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化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思想认识,把为民服务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有效纠除“四风”问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是坚持办实事惠民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格落实利民便民惠民行政准则,着力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着力解决一批基层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民生改善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功能更加完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

六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三)基本原则。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带头人,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边学边查边改,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简单地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替代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

四是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真开门、开大门、常开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真听意见、听真意见,把引导群众有序参与贯穿活动全过程,实现党群、干群良性互动,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防止“一锅煮”、“一刀切”。支持和鼓励基层积极探索,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参加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参加对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具体参加对象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县人大、政协机关,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重点抓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县直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同时,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村、社区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时间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开展、压茬进行的办法,县级领导机关、县直各单位先行一步、作出示范,其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为2月下旬至7月底。乡镇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为3月中旬至8月中旬,9月份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各级拉开一定时间差距,依次推进。各地各单位可根据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做好统筹协调,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不赶时间、不比进度。

三、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全县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实际问题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解决宗旨意识不强问题。重点解决群众观点淡化,忘记了“我是谁”、搞不清“为了谁”、不知道“依靠谁”问题,信仰缺失,信念动摇;把领导看得重,把群众看得轻;公仆意识不强,主仆关系颠倒,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目无群众;对群众缺乏感情,与群众不联系不交流,处处防着群众、遇事害怕群众;有的不问群众意愿、不顾群众诉求、不管群众评价,抓工作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满意;嘴里空喊群众,心中没有群众,行动脱离群众,工作害怕群众;不重视听取群众意见,上项目、搞建设盲目决策。

(二)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思想不解放,精神状态不佳,不敢创新,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当“太平官”、“逍遥官”;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只顾当前、不顾长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潜不下心,沉不住气;心浮气躁,跑官要官;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驰;迎来送往,把“奢靡”当本事,把“排场”当“热情”,把奢华当“风光”等问题。

县直各部门重点解决坐井观天、固步自封、庸懒散软、推诿扯皮;“船到码头车到站”,精神萎靡,守摊子思想严重;作风飘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生搬硬套,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只顾眼前、不顾长远,不依法履行工程程序,不计算成本投入和产出效益,不考虑环境承载,不学习,不研究,遇事想当然,盲目蛮干,结果事与愿违;不深入基层,官气十足,下基层走马观花,对群众颐指气使,把为群众办事当作“恩赐”;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负责人“老板”意识浓厚;部门利益至上,上推下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风盛行、沉迷于“酒局牌局”,上班“死气沉沉”,下班“生龙活虎”,聊天夸夸其谈,汇报默默无语;坐在办公室想问题,拍着脑袋作决策;巧立名目、滥发钱物等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主仆意识颠倒,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感情淡漠,办事程序繁琐,“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将“你的”、“我的”分得清楚,自拉自唱。对工作讨价还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工作分工当成兄弟分家,背地里相互指责埋怨,同台演出相互拆台;遇事“难”字当头、“退”字当先;办事玩“太极”,左推右推,躲上踢下,以“有文件批示才办”、“领导交待了才办”搪塞,糊一天算一天;对待办事群众不热情、不文明,爱理不理,吆五喝六,故意刁难;简单机械套用和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重监管、轻服务;窗口服务流于形式,只受理、不解决,当“二传手”;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纪律松懈,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向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拉赞助、搞摊派等问题。

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看不起群众,埋怨群众;责任心不强,精神不振,不思进取,混字当头,得过且过;长期“走读”,工作不专心,在位不在岗;浮躁不实,只说不做,“玩空手道”、“练假把式”,缺乏“面壁十年图破壁”的韧劲;工作开始轰轰烈烈,中间平平淡淡,最后杳无音信;“等、靠、要”思想严重;“身在基层下不了基层、面对群众服务不了群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甚至以牺牲群众根本利益为代价来谋求一时一地之发展;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随意训斥;与民争利,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

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涣散,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办事不公,优亲厚友,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解决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问题,想方设法解决偏远乡村农民出行难、吃水难、通信难、居住条件差以及农民工户籍、养老、子女入学以及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重解决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套取国家惠农资金和各种政策性补贴;违规建私房,低价购买或承包土地、山林、堰塘等;野蛮拆迁,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乱收费;医疗机构拿药品回扣等问题。着力解决机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购物、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规收费;办事程序繁琐,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面向社会和个人的服务事项信息不公开、假公开;对办事群众不理睬、不耐烦,甚至语气生硬、行为粗暴等问题。

(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能力不强和不彻底问题。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解决一些干部不会、不愿、不敢做群众工作,服务基层不到位、不经常等问题;不认真学习理论,不用心汲取新知识,不深入思考新问题,讲同一种方言,却与群众没有共同语言;方法简单,不善于运用政策与法律、运用沟通协商合作等方式化解矛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反应迟钝。以“六强六服务”为抓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五建五促”为载体,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切实抓好党员队伍、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健全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和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让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让群众生活在集体之中、让基层阵地筑牢在百姓心中。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找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地方病”、“行业病”,对症下药,因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四、方法步骤

县委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四家”主要领导及县委常委分别选择1个乡镇的1个村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全县的教育实践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到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理论自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一是结合实际抓好学习教育。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突出学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同时,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增加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防止学习内容与工作职责脱节,与实际需求脱节。县级领导机关及县直单位和乡镇要组织集中学习,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群众路线教育,作出“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公开承诺,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等活动,以务虚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分析问题。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组织学习“十堰最美村官”、“十堰道德模范”、“竹溪好人”等先进事迹。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二是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要开展“五进五问”活动(即进农家、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重点户,问基层群众意见、问服务对象意见、问老干部意见、问“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问重点户意见)。县级领导机关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热线电话、深入基层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县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个人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内心期盼和实际需求。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听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切实开展“五进五问”活动,同时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用好纪检、组织、督导、审计、信访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全面搭建群众“说事”平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三是边学边查边改。紧密结合实际,边学边查边改。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步开展整改和专项整治。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是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通过“两提、两找、两点、两帮”(即群众提、下级提;从表现形式上找、从思想根源上找;督导组点、上级点;领导班子互相帮、同志之间互相帮),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注意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帮助找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湖北省实施办法,乡镇、村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深入检查。

二是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上级党委对管理的班子及成员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结合听取意见情况,形成专项材料向督导组反馈。督导组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会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县级领导机关及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乡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上级党组织、参加活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县级领导机关及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要到位,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中,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问题矛盾比较集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上级要专门派人指导。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三会”制度,要积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联系点的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会期应在1天以上。各地各单位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纪委、组织部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与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分管部门和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查找解决联系点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做到立行立改,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各地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上级督导组要对各级各单位“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不够的要“加把火”,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促其认真“补课”。

二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要在对照检查材料基础上,专门制定整改措施。坚持“一个项目、一份责任,一个专班、一个流程,一个监督、一个制度”,建立项目库,制定任务书、流程图,明确责任清单。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督导组要审阅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评价和监督。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干部多占住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四项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涉企、涉教、涉农、涉医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财政供养人数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本地本行业本系统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要继续采取明查暗访、电视问政、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等手段,加大治庸问责和违纪违规查处力度,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始终,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要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改革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绿色GDP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民生保障机制、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等;按照《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结合全县实际,巩固和深化县级领导联系群众、乡镇干部驻村包点联片、乡镇干部任片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四联四帮”、“周清月结”、“十进十问十帮”等制度成果,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集中教育基本结束后,要采取服务对象直接测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地方和单位,要责令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参加活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吃透政策原则,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保证活动质量。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党支部的活动。

(二)严格督导把关。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沉到基层,面对面指导活动开展,防止简单笼统发号施令。要强化外力推动,选优配强督导工作力量。督导组成员要从选政治上强、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同志中好中择优,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督导能力,强化督导责任。督导工作实行下移一级。县委派出13个督导组,负责督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参加督导单位动员会,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严把活动质量关,对重点环节、重点要求紧盯不放,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返工的返工。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树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要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注意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做到上下联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县级领导机关及县直单位和乡镇、村整改配合的,上下要积极配合,联动整改;需要县级领导机关和县直单位明确制度规定的,都要抓紧研究制定。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思路相结合,与双“十星”创建相结合,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相结合,与做好2014年各项工作相结合,围绕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的奋斗目标,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奋力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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