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四创办[2014]10号
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上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相关统计数据的
紧 急 通 知
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法院、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卫计局、县纪委、县文体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团县委:
鉴于目前省级文明县迎检工作在即,按照《湖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和《竹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迅速将创省级文明县城统计数据报县四创办。
该项工作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正确填写、及时上报,确保工作保质保质完成,并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11:00前将统计数据填好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四创办。
特此通知。
附件:2011—2013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城市、城区)相关数据统计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上报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相关统计数据 通知 发:县直有关单位
竹溪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3月25日印发共印20份
附件:
2011—2013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城市、城区)
相关数据及责任单位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4年 月 日
项 目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责任单位 |
县域总面积(平方公里) |
统
计
局 | |||
总人口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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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区)人口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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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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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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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GDP(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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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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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贡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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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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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尔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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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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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失业率(%) |
人
社
局 | |||
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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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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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不赡养老人发生率(起/万户) |
县法院 | |||
侵犯残疾人权益投诉率(起/万户) |
残 联 | |||
计划生育率(%) |
卫计局 | |||
无偿献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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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风气满意度(%) |
县纪委 | |||
二级以上群艺馆(文化馆)数量 |
文
体
局 | |||
网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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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以上图书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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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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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住
建
局 | |||
建成区森林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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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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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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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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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区)面积(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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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环
保
局 | |||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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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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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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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志愿者人数(万人) |
团县委 | |||
财政预算创建工作和活动经费(万元) |
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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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以统计年报为准,未统计的按相关职能部门年终总结决算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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