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四创办[2014]6号
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档案工作,根据《湖北省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湖北省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现就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建档工作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明确建档单位范围、时段及要求
一是明确建档单位范围。全县所有县直单位、城关镇均要建立创卫工作档案。建档单位分主要责任单位和其他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有爱卫办、城关镇、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卫计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房管局、规划局、交通局、工商局、公安局、商务局、文体局、旅游局、水务局、农业局、畜牧局、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以上单位除外县直单位为其他责任单位。
二是明确建档内容。文字材料、音像、图片资料均属创卫资料收集内容。凡属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有关创卫方面的规定、办法、决定、行业法律法规、实施意见、规划等规范性文件,目前仍在执行的,不受时间限制。各单位创卫档案既要有体现单位专业、职能职责等个性方面的资料,又要有体现创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共性方面的资料,主要责任单位要对照主要责任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资料建档基本目录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其他责任单位要对照其他责任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资料建档基本目录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三是明确建档时段。根据“要建好近三年创卫档案”工作要求,2014年县直各单位要建好2012、2013、2014年档案,2012年档案要重点体现爱国卫生方面、环境卫生管理方面;2013年、2014年档案要体现创卫全过程,对照建档目录逐项落实建档。
四是明确建档要求。全面收集资料,按先后顺序、分年度归类建档,各卷要编制总目录、分目录,统一封面,且采用标准统一规格档案盒放置。一是各种照片、录音、录像档案资料要编写文字说明;二是各项文件(包括机构、方案、总结、制度等)资料均应是正式文件或打印件,不得用其形式代替;三是照片要保留底片(电子版)并配有文字说明;四是凡属技术性佐证资料要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把关,且经单位的主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归档上报。
二、突出重点,着力建好三个方面档案
(一)建好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申报资料档案
省级卫生县城申报资料目录包括推荐报告、请示汇报、分项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必备条件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相关文件、报表、调查报告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创卫相关文件、本底资料等七个方面内容。
县创卫办要对照省级卫生县城申报资料目录规定的内容,逐项落实到位,对于需要相关责任单位提供资料的,还要将内容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由各相关责任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县创卫办,再由县创卫办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并于5月底前将全部申报资料报市爱卫办。
(二)建好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综合专业卷档案
综合卷及专业卷反映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全过程,是创卫初检、终审必查资料,是创卫最重要档案,涉及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疾病防治、社区卫生和单位卫生、乡镇辖村卫生等十个方面,需要各主要责任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每卷综合专业资料又以一个相关责任单位为主,其他责任单位需提供相关资料。县创卫办要统筹、协调,把每卷综合专业卷建档任务分解至各责任单位,由各责任单位于5月10日前报县创卫办,再由县创卫办分卷梳理汇总建档。具体分工如下: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资料以县爱卫办为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2、健康教育资料以县疾控中心为主,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经信局、商务局、文体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安监局、规划局、广播电视局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3、环境卫生资料以县住建局为主,县工商局、水务局、公安局、规划局、房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供电公司、城关镇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4、环境保护资料以县环保局为主,县住建局、公安局、水务局、文体局、旅游局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5、病媒生物防制资料以县疾控中心为主,县爱卫办、城关镇、创卫办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6、食品安全资料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县卫生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局、住建局、教育局、发改局、商务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7、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资料以县卫生监督局为主,县住建局、水务局、安监局、教育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局、旅游局、商务局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8、疾病防治资料以疾控中心为主,各医疗卫生单位、环保局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9、社区卫生和单位卫生资料以城关镇为主,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卫生局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10、乡镇辖村卫生资料以城关镇为主,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三)建好各项本底资料、必备条件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档案
本底资料及各项佐证资料是创卫工作基础性、核心内容,创卫各项必备条件指标是否达标需要这些资料佐证。各主要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种过程印证资料的的上报工作,要注重收集、核对,注意各种数据、时间的准确性,确保资料真实、系统、全面,并于5月15日前报县创卫办。任务分解如下:
1、必备条件及佐证资料方面
城关镇政府负责上报:本镇居民对辖区卫生状况满意率≥85%一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教育局负责上报:1、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2、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3、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70%;4、学生基本技能掌握率等四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疾控中心负责上报:1、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2、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70%;3、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4、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5、居住三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6、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7、鼠、蚊、蝇、蟑螂密度,县城有2项达标(鼠密度和其它1项);8、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等8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卫计局负责上报:住院病人及陪护家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一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工业园区、矿管办、商务局负责上报: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一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住建局负责上报:1、县城下水管道网覆盖率≥70%;2、乡镇下水管道网覆盖率≥50%;3、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40%等三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执法局负责上报:1、乡镇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70%;2、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90%;3、县城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0%;4、灯亮化率≥90%等四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园林局:负责上报绿化覆盖率≥30%一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水务局负责上报:1、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2、县城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乡镇建成区≥85%;镇辖区村≥80%(山区乡镇农村≥70%);中、小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0%等二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环保局负责上报:废气达标排放率≥100%一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药监局负责上报:1、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80%;2、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两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县爱卫办负责上报:1、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2、30%以上村庄建成市级卫生村、15%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3、辖区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其中:中、小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等三项本底支撑内容印证资料。
2、本底资料方面:
城关镇政府:负责建成区社区(村)名单资料上报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基本情况资料、建成区规划图等两项资料上报
县交通局:负责建成区交通图资料上报
县执法局:负责建成区农贸市场名单及地址、建成区公共厕所名单及地址等两项资料上报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建成区餐饮服务行业名单及地址资料上报
三、坚持标准、确保按时完成建档任务
在2013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时,已上报完成2011年、2012年、2013年创卫档案工作任务的单位,今年建档任务是:按照“建好近三年的创卫档案”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好2012年、2013年的档案工作,着力做好2014年创卫档案,并于5月30日前报县创卫办。
从去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至目前,未上报创卫档案资料单位要对照建档要求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2012年、2013年创卫档案资料报县创卫办,2014年创卫档案资料于5月30日前报县创卫办,这些单位是:
主要责任单位有林业局、文明办等2个单位;
一般责任单位党群系统内有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组织部、团县委、妇联、科协、信访办、档案局、人武部、长廊办;政府系统内有政府办、工业园区、科技局、地震局、地税局、国资局、国土局、接待办、房管局、行管局、史志办、水电办、电网办、担保中心、公积金办、建设投资办、矿管办、回归办、县宾馆、防空办、驻汉办、对外联络办、职校;政法系统内有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宣传系统内有文联、电视台;农业系统内有长峡管理局、综合农场、能源局、水电公司、龙王桠茶场;经贸系统内有公路局、供销社、粮食局、烟草局、电信局、邮政局、石油公司、银监办、中行、农发行、邮政银行、人保财险、寿险公司、中华财险、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工商银行、运管局等64个单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创卫档案资料是省级卫生县城考核命名、技术评估环节的必查内容,建立和完善创卫档案资料是检验卫生县城创建过程的重要凭证,是爱国卫生工作常抓不懈的具体表现。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卫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机构、人员、任务、经费落实。县创卫办要负责全县创卫建档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创卫资料建档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办;各系统工委要负责系统直属单位创卫资料建工作的检查、督办;县直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所辖单位的创卫资料建档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办。城关镇负责各社区居委会、村创卫资料建档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办。
主要责任单位及其他责任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资料建档基本目录以溪四创办[2013]6号文对应附件建档目录要求为准,请各单位在四城联创网、商密网上下载。
二0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 创卫 建档工作 通知
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竹溪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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