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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公园、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

时间:2014-04-23 18:30:50      字体:  打印  播放

《十堰日报》讯: 特约记者郭军 通讯员罗立政 桂绪成报道:昨日,记者从竹溪县民政局了解到,该县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优待老人工作进行了全面升级。

该《意见》对竹溪城乡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能享受的特殊优惠待遇作出了新的规定,共分为优待对象、实施范围、保障措施等9部分,共计23条。在交通出行方面,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县内公共汽车;在文体休闲方面,要求竹溪县各级各类公园、影剧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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