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雪丽)4月18日,县政府廉政工作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县长余世明要求,要严明纪律,强化约束,完善制度,源头防腐,严格做到“十个严禁”。县领导贺德斌、师利龙、金玉心、曾宪华、望甜、陈勇、陈虎、孙传洲等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县长余世明
余世明指出,今年是深化改革年,做好廉政建设、行政审批改革、依法行政等工作,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的重要保证,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关键环节,坚持不懈推进廉政建设。
余世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认真学习不糊涂、小事做起不麻痹、执行要求不走样、抓住源头不松懈、强化监督不手软、严格执法要问责。要从忠诚、勤政、履职、善政等方面忠实履责,勤勉从政。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根据履职要求,晾晒权力清单,构建好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好审批流程,利用行政手段搞好服务。要规范行为,依法行政,熟知法律、科学决策、规范文件、严格执法、强化监督。要严明纪律,强化约束,完善制度,源头防腐,严格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不经批准,擅自离岗,因病、因事离开自己的岗位,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严禁自行招聘、借用、调动人员,必须报县政府同意;严禁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严禁超标公务接待,不能提供香烟、高档酒水和土特产;严禁利用各项收入自行发放除工资总额规定之外的津贴补贴;严禁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严禁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严禁擅自实施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工程报县政府批准实施、10万元至200万元工程竞争性谈判、2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公开招标);严禁挪用公款进行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等,所需费用由本人自行支付;严禁将公款进行私存、私放、私借。
余世明强调,要强化措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落实责任、真抓实干;严查案件、事无巨细;加强督查、严格执法。
会上,师利龙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廉政工作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细化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人抓。要加强督办检查,监察、财政、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对廉政建设、行政审批改革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努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果。
会议还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市廉政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3年我县政府廉政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深入、科学地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了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还对如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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