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特约记者柏元军 通讯员谌启斌报道:“我每个月除工资外,还享有水电费补助,收入比以前提高了不少。”4月6日,竹溪县丰溪镇凉桥村村医徐昌友高兴地对记者说。
为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激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竹溪县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对村级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补助,由县财政每年补助每个村卫生室5000元;将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下放,由村卫生室承担,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将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并执行一般诊疗费制度,每人次新农合基金支付4元;将村卫生室的水费、电费、网络费、耗材费、医疗责任保险费纳入县财政补助范围,年补助每个村卫生室3650元,竹溪县财政每年仅此一项就投入770万元,全县256名村医年人均获政府补助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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