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河流域梯级电站资产转让移交,主要包括红岩二级、大峡电站的所有权、经营权及电力外送线路的所有权、白沙电站的开发权等。从3月1日起,红岩二级、大峡电站资产属国电公司所有,发电收入由国电公司结算。
李新祥在讲话中指出,十堰市水能资源蕴藏丰富,国电公司作为最早进入十堰水电领域的国有大型企业,为十堰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次国电公司收购竹溪泉河流域梯级电站,不仅会对竹溪水电资源整合起到积极重要作用,也将会对十堰地区的水电开发产生积极影响。
余春存表示,我县将积极配合做好泉河流域红岩二级、大峡、白沙电站资产的转让移交工作,支持国电公司整合我县水电资源。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确保白沙电站尽快开工建设,实现年底截流目标。(汪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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