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两办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春节文化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贴近百姓、文化惠民、共享发展成果”为主题,切实加强改善文化民生,积极开展文化惠民下乡、组织文化贺节活动、落实文化公共服务、倡导文明过节风尚、丰富文化精神产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春节凝结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和情感,开展春节文化活动是体现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展示文化气象、提升精神区位的重要载体,各文化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下乡接地气,开展送戏、送书、送春联、送年画、送文化活动、“免费看戏、文化惠民”活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用书香墨香传播宣传重大精神、重大改革、重要形势。科技、科协、卫生、农业、计生等涉农和服务部门要利用群众返乡潮,开展科技宣传推广,计生保健服务、计生政策宣传,服务农业生产。
通知要求,各乡镇要利用春节民俗文化展演的契机,加大传统技艺、传统表演、民歌民乐的挖掘,发动民间艺人和民俗代表性传承人,组建文化宣传队,开展民俗展演、举办农民运动会、民歌会,经典诵读赛等文化贺年活动,引领农村文明新风尚。县直各系统要牵头组织所属单位积极开展春节文化活动,鼓励采取系统购买的方式,单位搭台民俗唱戏的形式,组建文艺宣传队,进行舞狮、龙灯、凤凰、彩船、大头舞、腰鼓、蚌壳等表演和文体赛事活动。
通知提出,各乡镇要以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阵地,以文化娱乐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服务项目,要在正月初四开始至正月十六期间落实好节日期间免费开放项目、内容和方式,举办与春节相关的展览、辅导、讲座、阅读、健身等互动活动和免费“绿色上网”开放活动,使公益性文化场所成为节日文化活动的主阵地。广电部门要组织一批主旋律故事片、经典优秀贺岁剧、优秀本土剧目等,进行展播重播,组织在城乡放映。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通过互联网、卫星传输等渠道,为基层群众提供戏曲、音乐、图书等文化艺术资源。开设十八届三中全会读物展销专柜,为广大市民提供学习阵地,开展国学经典图书展销活动,满足群众的文化精神产品消费需求。
通知倡议,要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宣传活动,进行春节公益短信传递、年俗民俗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文艺协会要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我们的节日?春节”经典诵读、新年诗会、笔会、书画展活动,展示传统春节文化的魅力。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拜年活动,利用春节拜年走访、慰问交流、座谈联欢、道德讲堂等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展示“感恩博爱、无私奉献、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四城联创办要在正月初八开展“春节迎新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县直机关干部进行义务劳动,清理烟花爆竹残屑和各种废弃物,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各单位要利用春联、灯笼、福字、中国结、年画、剪纸、窗花等,通过在办公场所悬挂装饰的方式,增强辞旧迎新、争取工作开门红的浓厚气氛,自觉摒弃新春上班燃放“开门鞭”的陋习。
通知强调,组织举办好春节期间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节庆氛围,既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显活动的特色和亮点,使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充分共享文化建设成果。要注重实效,重在惠民,把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结合,与统筹城乡文化建设相结合,关注农民工、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众。要严格执行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活动的要求,坚决制止奢华铺张的行为。要加强文化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净化节日文化市场。要强化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安全工作,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严防消防、交通、意外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防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沿街各企业、个体工商户举办各种文化活动要报批备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自负安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搭建过街、过路彩门、彩虹门、彩吊、广告条幅等设施,更不得在街面、门店前搞演出、宣传、促销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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