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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心同志在全县创建环保模范城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3-06-28 15:44:33      字体:  打印  播放
2013510日)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创建环保模范城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创模暨环保大会主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今年的创模及环保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围绕2013年的总目标,扎实推进环保创模和环保重点工作。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抓好我县创模及环保重点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模”暨环保重点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3月上旬,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2013年度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暨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董卫民主持会议并作强调讲话,成佳刚副市长做主题报告,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签订创建环保模范城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长、三创办主任和市直相关单位参会。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意见》、《十堰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十堰市创建湖北省、国家环保模范城2013年度实施方案》、《十堰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等文件。会议主要精神如下:一是要强力推进创模工作。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十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重要意义。要认清形势,正视困难,坚定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必胜信心。会议指出,十堰是南水北调水源地,地域位置特殊,所以创模工作不仅重要,而且繁重。2013年全市的创模工作要完成70%的指标任务,2014年要完成90%的指标任务,2015年要通过考核验收。二是要全力抓好污染减排。污染减排是创模工作的前提条件。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转发《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强调污染减排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创模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充分考虑创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调整充实相关人员,层层落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责任。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模工作的物力、财力投入。四是要加强环境执法。加强环境执法是创模工作的有效保障,市委、市政府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应积极支持环保执法。县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行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提高环境监管、监测能力,环境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
全市创模及环保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十分重要,董书记和成市长的讲话对十堰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和今年的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结合竹溪实际,把会议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力争实现环境保护新突破,取得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
二、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创模”和环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抓好重点环保工作,不仅是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新任务,更是推动竹溪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首要条件和必然选择。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大政方针,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治国理念,倡导全国人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八大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作为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提并论的治国方略,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之一。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国务院、环保部及省、市都做了相应部署,出台了一票否决、区域限批、项目限批、绿色信贷、行政问责、减排工作与生态补偿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等措施,充分表明了上级党委政府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态度和决心;充分说明了上级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和考核越来越严,环保准入的门槛越来越高,保护环境的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同时媒体频频曝光的环境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环保问题马虎不得。
(二)竹溪地处特殊的环境敏感区,肩负政治责任重大。我县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属国家划分的秦巴山区生态限制开发区,我们的环境问题备受国家和省市高度关注。市委周书记多次强调,要求各县市区切实担当好国家战略水源看井人、护井人的政治责任。近几年,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多次就生态环境问题来明察暗访,我们稍有差错,就将受到问责限批的处罚,就会严重影响全县的项目争取,阻碍社会经济发展。近两年,因十堰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和水源污染问题,市政府领导两次被环保部约谈和警示,被责令限期整改。去年,中央专门派专班进行督查,活生生的教训告诫我们必须高度警醒。我县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中国绿谷、培植全省生态经济大县的宏伟目标,抓好环境保护,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既是落实国家大政方针和上级的工作要求,也是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竹溪的必然选择。
(三)我县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工作任务还很艰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环保工作,在生态环境建设、群众生产生活饮用水、工业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电站、矿山生态环境隐患较多,一时难以清除。二是工业污染源的治理难度很大,落后工艺和落后产能还占很大份额,资源开发和环保措施的落实还存在很大反差。三是居民生活污染源点多面广,群众投诉很多。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艰巨,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保障有待加强。五是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十分薄弱,装备落后,去年我县环保考评排名靠后,主要原因就是我县环境监测能力落后。六是执法难度大,部分企业和单位遵守环保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还不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七是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向上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的任务很重,而这些工作的开展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否则就要受到项目限批的制约。
三、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
2013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为主线;突出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服务县域经济中心工作为重点;强化环保宣传、环境执法监管、督办考核三大措施;实现保证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保证完成创模指标80℅任务、保障县域境内环境安全、保证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四保目标。具体来讲:
(一)全面完成减排工作任务。今年,市下达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削减4%(其中:农业源削减2%),氨氮削减0.3%(其中:农业源削减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现零增长。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十堰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我县应完成5项减排工程,即: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灵山源酒业有限公司及顺溪豆制品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在9月底完成创艺皂素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及郧巴黄牛养殖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在年底建成投运金龙水泥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低氮燃烧系统。
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国家考核各级政府的重要指标,考核和问责更加严格。国务院办公厅今年专门下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总量减排出现以下三种情况,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一是年度4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有一项及以上未完成的;二是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三是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对考核结果未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将受到行政问责、区域限批等制裁措施,所以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减排任务。
(二)扎实推进创模重点工程。按照《十堰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3年度实施方案》,我县今年要实施14大污染治理创模重点工程,一是污水处理设施类工程。建设水坪、县河、新洲、兵营、鄂坪、汇湾、泉溪、丰溪、天宝、桃源、向坝等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建设竹溪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二是生活垃圾综合收集及处理系统工程。在城关、县河、新洲、兵营、鄂坪、汇湾、泉溪、丰溪、天宝、桃源、向坝等11个乡镇建设5处垃圾处理设施,6处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实施县垃圾场封场工程;三是完成创艺、灵山源、天翔、益盛园、兴科、顺溪、梅子贡、银松等8家公司的废水治理工程;四是完成华康、华驰及金辉园等3家公司的污染治理工程;五是完成1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各部门要坚决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迅速启动各项工程,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一是加大环境信访投诉的处理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建筑工地噪声、扬尘污染等问题;二是集中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全面清除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污染和隐患;三是加强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源的管理,杜绝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四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的全面检查。对全县所有重点监管企业环评、三同时执行率要达到100%;五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下重手整治环境隐患,采取挂牌督办、高限处罚、媒体曝光、责任追究等措施,进一步整治各种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是污染减排考核和创建环保模范城考核的重要指标。按照中西部标准化建设和创模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标准化建设和创模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应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县能力建设的投入,把相关的仪器装备配齐配全,满足辖区内环境安全的需要。
(五)大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要通过抓创建、树典型,以点带面,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环境保护进一步深入人心,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县直各部门和城区各社区,要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要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宣传动员,使爱护环境、节水节电、绿色行动等观念深入人心。力争2013年,我们在全县建成和树立10户绿色家庭,5所绿色学校,2个绿色社区,2家绿色企业,2家绿色机关,2个市级生态乡镇,5个市级生态村的模范典型。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创模”及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是我县创建全省环保模范城的第一年,也是污染减排攻坚年,各责任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理合力,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将今年创模暨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迅速推动各项创建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到人头,确保每项工作、每个工程都有人抓、有人管,限时督办,限时检查,限时完成。
(三)完善奖惩机制。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意见》,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十堰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目前,我县已经组建了县四城联创指挥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对各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奖惩办法,采取每月督办、季度分析、半年通报、全年奖惩的措施,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排名、奖惩,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势在必行、志在必得,使命光荣而神圣,任务重大而艰巨。我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四城联创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只要我们不懈努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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