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雪丽通讯员虞华波)为了维护县城规划,形成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及城区规划区私搭乱建行为,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结合“四城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打响一场声势浩大的“拆违”攻坚战。
据悉,此次“拆违”专项整治从6月20日启动,到7月底结束。我县组成了由县执法办牵头,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法院、公安为执法保障,住建、国土、县医院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的集中“拆违”工作专班。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拆违”工作的部署,县城管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拆违控违”工作要求及目标,对违法建筑及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排查分类,共排查列入拆除范围违法违章建筑30余处,分别依法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自20日上午“拆违”攻坚战打响以来,“拆违”工作专班先后拆除城关镇冯某,中峰镇曹某、张某等人违法建筑四处1100余平方米。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违法违规建筑主要包括八种,即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县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强制拆除并不是解决违章建筑产生的最终方法,要想从根本上彻底消除违章建筑,必须要加大平日的巡查力度及执法力度,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尊严。”县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说。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