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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有关基线情况调查的通知

时间:2013-06-19 16:14:36      字体:  打印  播放
溪四创办〔2013〕5号
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有关基线情况调查的
城关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需要,为有效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降低病媒生物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确保我县“四害”控制符合国家规定。根据溪四创[2013]6号《竹溪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行业
1、餐饮业:宾馆、饭店、食堂、招待所、夜市小吃摊点等。
2、食品加工、经营行业:粮库、粮店、粮食门市部,豆制品厂、酿造厂、水产品冷库、肉制品厂及屠宰厂、食品加工厂等。
3、市场:农贸市场、瓜果市场、商场、超市等。
4、废弃物处理: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房、废品收购站等。
5、公园(园林):公园、动物园、园林、绿化带等。
6、施工场地:建筑工地、拆迁场地等。
7、窗口单位:长途汽车客运站等。
8、医院:医院、卫生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疗养院等。
9、公共场所:理发、美容、浴室、歌舞厅、旅馆、影剧院等。
10、河道沿线、下水道及市政管道等。
11、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居民住宅等。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单位领导及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2、各单位占地面积,所属家属楼地址,面积、绿化带及花园面积;
3、各主管单位下属二级单位的基本情况;
4、各职能部门管属的行业基本情况;
5、城区河道面积、公共绿地、垃圾中转站、城区在建工地、城区食品加工名单位、公厕、物业小区、城中村、屠宰场等基本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城区基线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在524 日前完成,各单位要准确上报相关数据。并将基本情况调查表报县爱卫办。联系电话:2729153
(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所属各单位落实上报工作情况。
(三)县四城联创指挥部将在26日组织专班检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表一:竹溪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基本情况调查表一
附表二:竹溪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基本情况调查表二
附表三:竹溪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基本情况调查表三
2013522
主题词:基线情况调查 通知
报: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各指挥长
发:城关镇、县直各单位
竹溪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3522日印发
共印70
附表一:
竹溪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基本情况调查表一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 年 月
办公楼地址
面积
是否独立
联系电话
附表二:
竹溪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基本情况调查表二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 年 月 日
家属楼地址
单元数
联系电话
附表三:
竹溪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基本情况调查表三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 年 月 日
管辖单位名称
地址
面积
从事行业性质
联系电话
注:从事行业性质是指:是单位还是经营,是经营的要填明经营类别(如:服装或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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