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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竹溪县四城联创涉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6-19 16:08:23      字体:  打印  播放
溪四创20139
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竹溪县四城联创涉车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水坪镇、中峰镇,县直各单位:
《竹溪县四城联创涉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附:《竹溪县四城联创涉车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任务分解表》
201368
主题词:涉车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报: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各指挥长
发:城关镇、中峰镇、水坪镇、县直各单位
竹溪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368日印发
共印20
竹溪县四城联创涉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四城联创工作深入开展,提升竹溪县城形象,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305省道及城区鄂陕大道涉车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确保305省道及城区主街道无大小货车停放,临时停车文明有序;所有卖车、洗车、修车点规范经营,不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洗车、修车脏水不流入街面,街面环境卫生良好;车辆运输规范经营,无非法运输、无飘洒滴漏现象。
二、工作任务
(一)查处城区及305省道公路两侧修车、洗车、卖车等无证经营摊店;
(二)整治占用人行道出店经营、运输车辆飘洒物影响环境卫生、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影响通行;
(三)整治修车、洗车污水流入街面影响环境卫生、汽车尾气污染环境、洗车、修车、卖车噪声扰民等行为;
(四)打击卖车交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等行为。
三、整治标准
整治后的涉车工作达到以下标准:
(一)公路两侧无乱停乱放车辆,临时停车按指定的临时停靠点有序停放,机动车驾驶人文明礼让,行人通行有序,路面交通违法率下降10%
(二)洗车、卖车、修车点规范到店内经营,店内外、人行道、车行道干净整洁,无出店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停车现象,市容市貌良好。
(三)街面环境卫生良好,无污水污物,运输车辆证件齐全有效,无飘洒滴漏,无非法运输现象。
(四)逐步建立规范的汽车修理市场,实现汽修行业统一地点,按行业标准作业。
(五)取缔城区主次干道未经许可卖车、修车、洗车店。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36月开始,9月份结束,共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63日以前)
1、组织专班对大小货车驾驶员和车主、城区主街道及305省道洗车、修车、卖车、车辆运输经营业主开展面的面的宣传,对卖车、修车、洗车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秩序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展板、横幅、宣传单(卡)等宣传手段,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全面推进和开展四城联创涉车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64日—730日)
各单位抽调人员,统一由交警大队调配,按照责任分工,对责任区路段公路两侧开展涉车联合整治,对卖车、修车、洗车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车辆乱停乱放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处,确保城区及305省道公路两侧卖车、洗车、修车点及运输车辆规范经营,街面环境卫生良好。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81日——920日)
接受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统一检查验收和针对检查验收提出的相关建议意见进行整改达标,建立涉车管理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全县四城联创涉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庭国 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傅庆春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长
李相宏 交警大队机动中队长
员:交警一中队、机动中队全体民警及协警,谈世国、胡泽龙(城管执法局);王娟、何少霞(环保局);刘郧、周昊、马军(运管局)、李正勇(工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警一中队,傅庆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服务和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资质审批管理。从事洗车、修车、卖车源头审批单位(交通局、工商局)要对此类行业实行严格把关,全面考察,对于不具备室内作业的洗车、修车经营不予审批;对于未办理相关证件而私自从事洗车、修车的卖车商户坚决取缔;已经办证但私自扩大经营范围的要停业整顿,真正从源头上实现规范管理。
(二)统一规划片划区经营。对城区及305省道洗车、修车行业进行统一规划,所有洗车、修车商户全部进入规定路段或专业市场经营,杜绝或减少主干道洗、修车经营业务。严格规范城区沿街洗车、修车商户经营行为。采取商户门前人行道上划定一定区域用于洗车后擦拭,经营商户不得出区域经营,商户负责对其门前的人行道进行维修,保证完好,在经营时不得损坏人行道,不得造成污水横流,洗车杂物不得在人行道上堆放或随意丢弃,保留有行人通道。
(三)统一划定停车区域。利用城区主干道、305省道空闲场地建立停车场,规范车辆分区域、分车型有序停放。非机动车辆、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影响行人通行。
(四)大力开展联合整治。按照四城联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要大力配合,集中人力,有计划、有目标、有目的的开展工作。工作组要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前周工作进行小结,对下周工作提出要求,确保整体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
竹溪县四城联创涉车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任务分解表
工作 阶段
主要任务
时间节点
整治措施
宣传发动阶段(6月3日以前)
制作录音、各类宣传品,利用宣传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全面推进四城联创涉车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5月底前制作各类宣传品,利用宣传车;
26月1日至3日,宣传发动。
1、组织专班对驾驶员和车主、城区主街道及305省道洗车、修车、卖车、车辆运输经营业主开展面的面的交通法规及涉车整治宣传,对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秩序的,联合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展板、横幅、宣传单(卡)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
集中整治阶段(6月4日—7月30日)
1、查处城区及305省道公路两侧修车、洗车、卖车等无证经营摊店;2、整治占用人行道出店经营、运输车辆飘洒物影响环境卫生、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影响通行;3、整治修车、洗车污水流入街面影响环境卫生、汽车尾气污染环境、洗车、修车、卖车噪声扰民等行为;4、打击卖车交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5、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等行为。
16月4日至6月20日:清理鄂陕大道及305省道公路两侧乱停乱放车辆,规范停车秩序;2、6月21日至7月10日:整治鄂陕大道及305省道公路两侧占用人行道、车行道修车、洗车、卖车点,将人行道还与行人;3、6月11日至7月30日)整治非法运输车辆,运输车辆飘散物、洗车、修车影响环境卫生现象,优化运输车辆经营环境及城区环境卫生。
1、人员安排:谈世国、王娟、刘郧、 配合交警一中队负责保险公司路口至关垭路段的整治工作;胡泽龙、何少霞、马军、周昊、李正勇配合交警机动中队负责保险公司路口至县河路段的整治工作;第三大队大队长尹建军负责主城区涉车整治工作。2、按照责任分工,对责任区路段公路两侧开展涉车联合整治,对卖车、修车、洗车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处。有效规范大小货车的停车秩序,促使城区及305省道公路两侧卖车、洗车、修车点及运输车辆规范经营,街面环境卫生良好。
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出台《竹溪县涉车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2、整治组成员单位每周召开碰头会,每周检查督导,确保整治效果。
18月1日至—30日:出台《竹溪县涉车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29月份之后巩固提高。
主要是接受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统一检查验收和针对检查验收提出的相关建议意见进行整改达标,出台相关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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