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竹溪县实验中学教师例会上,副校长邓晓辉宣读了十堰市教育局6月7日印发的《禁止中小学教师校外从教行为的暂行规定》文件后,代表学校向全校教师重申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一、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二、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三、不准拖堂、无教案上课;四、不准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游戏、聊天;五、不准进营业性麻将馆打牌赌博;六、不准学生代批作业或试卷;七、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八、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九、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十、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学校行评领导小组将对群众举报的上述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行风纠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教师,对经教育不改或情节较为严重的将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于违反上述职业道德十条禁令的,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教师将视情节轻重申请县教育局给予解聘职务、调离现岗位之处分。
念好师德师风“紧箍咒”,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是该校完善教师管理和师德教育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见成效的出发点、落脚点。(张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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