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慧通讯员赵诗月)28日,省环保厅核查组一行到竹溪县考核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县长余世明,县委常委、副县长金玉心出席汇报会。

核查组在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对竹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数据填报、环境监测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核查组要求,要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加快经济发展;要逐步完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认真把握好资金使用的方向,不断提升区域的环境质量;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以及项目工程建设的后续管理,探索出工程建设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余世明指出,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提高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严格按照核查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以此次核查为契机,进一步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
据了解,截止2012年底,全县林地总面积2751.8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83.14%,与2011年相比增长0.81%;草地108.3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3.27%,与2011年相比持平;水域湿地59.3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1.79%,与2011年相比增长0.61%;耕地面积254.4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7.7%,与2011年持平;建设用地74.8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2.26%,与2011年相比增长0.03%;未利用地61.2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1.85%,与2011年相比减少1.45%。2011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是64.59,全省排名第15位,在十堰市排名第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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