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办发〔2012〕19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305省道沿线和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竹溪县委办公室
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4日
305省道沿线和城区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方案
为扎实推进市级文明县城和清洁家园建设,进一步改善305省道沿线和城区环境卫生状况,根据《竹溪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溪政办发〔2011〕159号)要求,结合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县委、县政府决定,从3月下旬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对305省道沿线乡镇和城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坚持城乡同步、镇村联动、路河共治的思路,按照管教结合、奖惩结合、长短结合、软硬结合的原则,全面整治“乱堆乱放、乱倒乱流、乱泼乱洒、乱牵乱拉、乱搭乱建”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探索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确保305省道沿线和城区环境长期保持干净、整洁。重点整治内容:
(一)全面清理、清运305省道沿线和竹溪河道垃圾,清除城区卫生死角,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环境卫生不留盲区,不留空白点。
(二)整治305省道沿线住户房前屋后周边环境卫生,清理随意堆放的建筑材料,消除“五乱现象”(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严禁乱堆乱放。
(三)加强305省道沿线住户花园栅栏管理,清除花园杂草杂物,栽植补植花卉苗木,严禁损毁花园栅栏。
(四)清理整顿305省道公路沿线、乡镇集镇私搭乱建、废品收购、堆放杂物、出店占道经营等违规违章行为。
(五)综合整治305省道公路石料建材、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裸露运输行为,在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实施密闭运输,严禁超限超载,严禁偷倒乱倒。同时,加强国土管理,严禁非法开挖山体。
(六)做好305省道沿线、竹溪河道持久保洁工作(白色垃圾、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
(七)加大市容市貌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设置和门店招牌,清除破烂、陈旧不用的户外广告、宣传牌、横幅。坚决依法拆除街道两侧、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物。限期搬迁城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废品收购门店。
(八)加大城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以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治理为重点,严治乱泼乱倒、乱排乱放、乱吐乱丢、乱贴乱画,清理和规范车辆清洁店,实行进店经营。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责任区包保制,切实把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九)进一步整治交通秩序。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完善交通设施,强化交通管理,坚决制止交通违章和车辆乱停乱靠,规范行人不走人行道、过街不走斑马线,机动车超速行驶、抢道、随意调头、乱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十)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整治流动摊贩、夜市,杜绝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整治农贸市场,实施划行归市。规范网吧、图书、音像市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严禁销售盗版、暴力、色情等非法出版物。
二、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28日至4月4日)
组织专班对305省道沿线各乡镇、竹溪河道、城区环境卫生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根据各乡镇环境、人口容量及垃圾数量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下一步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对策,以及完善垃圾清理配套设施的方案。选定满足处置两年以上生产生活垃圾容量的垃圾填埋场建设地点。
(二)发动准备阶段(4月5日至4月6日)
1、县、乡、村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组织2台宣传车,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305省道沿线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各乡镇刷写相关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3、县电视台、县委机关杂志社、新闻网站和政务网开辟专栏,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求和工作进度及时进行报道,深入剖析和曝光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4、印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单,发放到305省道沿线、城区住户及单位,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爱护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启动垃圾填埋场建设。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7日至4月16日)
305省道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各乡镇为责任主体,根据整治内容及要求,组织专班,突出重点,对辖区内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清运,统一运送到新建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以住建局、城关镇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参与配合。
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县公路局负责305省道公路环境整治保洁和路产路权的清理执法;县水务局负责竹溪河河道环境整治执法,其它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参与配合;县工商局负责沿街的市场秩序整治;县文体局负责网吧、图书、音像市场整治;县城建执法局负责集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县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秩序整治。
(四)重点整治阶段(4月17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由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公安局、交警队、工商局、公路局、水务局、国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解决,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检查巩固阶段(5月1日-5月10日)
阶段性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成专班,对305省道沿线各乡镇和城区前一阶段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建立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竹溪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政委:余春存县委书记
指挥长:余世明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文新县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彭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罗正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曾宪华县政府副县长
李晋县政府副县长
王世汉县政协副主席
李建设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罗显意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办检查室主任
张官民县直党群系统工委副书记
段传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矿管办主任
王大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督查室主任
付崇国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付修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元飞县工商局局长
张达余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晓明县环保局局长
洪永福县安监局局长
陈诗云县文体局局长
张泽文县林业局局长
肖向阳县水务局局长
王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天奎县文明办主任
李从鑫县法院副院长
周庭国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李迎东县公安局副局长
辛玉新县城建执法局局长
危正平县消防大队队长
蒋垂明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马勇蒋家堰镇党委书记
程从国水坪镇党委书记
余凯城关镇党委书记
柯爱民中峰镇党委书记
唐秉勇龙坝镇党委书记
朱仕成县河镇党委书记
指挥部下设两个办公室,其中,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挂靠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彭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付修平、李相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责任主体为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卫生局和城关镇;305省道沿线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挂靠竹房城镇带办公室,王世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显意、王大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城镇带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责任主体为305省道沿线各乡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配合乡镇和城建部门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林业局、城镇带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305省道沿线各乡镇负责公路沿线植树、农户花园花木修剪、杂物清理等绿化美化工作;水务局和305省道沿线各乡镇负责竹溪河河道环境卫生整治;住建局、公路局、工商局、安监局、国土局、消防大队、法院和县公安局负责城区环境整治、清理整治公路沿线违章建筑、废品收购和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公路局、交警大队负责305省道公路环境卫生及工程渣土运输管理;交警大队负责维护整顿交通秩序;工商局负责维护整顿集镇市场秩序、清理个体经营户占道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文体局负责清理整治网吧、图书、音像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二)完善配套设施,实行以奖代补。305省道沿线各乡镇要根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统一规划,以村为单位,合理布局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和移动垃圾厢,用于日常收集存放生活垃圾。本次环境卫生整治中垃圾清运和完善配套设施的相关费用,根据各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的验收结果,实行“以奖代补”。
(三)加强督办检查,强力推进整治。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建立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督促农户对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情况进行整治,引导农户自觉做到不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停乱放,切实解决村庄存在的脏乱问题。
环境卫生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县委督办检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文明办对305省道沿线和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办,定期检查、定期通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纳入305省道沿线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并作为年度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乡镇、文明村组和文明户评选依据。阶段性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行“回头看”,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推进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效,不出现反弹。
中共竹溪县委办公室2012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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