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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竹溪县委 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四城联创”活动的意见

时间:2013-05-19 20:52:20      字体:  打印  播放

溪发〔2012〕1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升竹溪城镇品位和文明程度,全力打造“生态竹溪、能源竹溪、人文竹溪、宜居竹溪”,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等为主要内容的“四城联创”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四城联创”的重要意义
开展“四城联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生态富裕美丽竹溪的客观需要,是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是打造“生态竹溪、能源竹溪、人文竹溪、宜居竹溪”的重要举措,是满足群众新需求、回应群众新期待、全面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七次获得了市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通过创建,县城基础建设日臻完善,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提高,基本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和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增速加快、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在创建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群众公共文明意识淡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功能不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高、创建资源不能有效整合等问题。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创建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立足推进竹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开展“四城联创”活动,对于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竹溪美誉度和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四城联创”工作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四城联创”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和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品位为着力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主攻方向,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明确责任目标,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努力把竹溪建设成为富裕安康、生态宜居的新竹溪。
总体目标:通过“四城联创”,城乡卫生环境明显改善,市容市貌更加靓丽整洁,城市形象、品位明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健康水平、幸福指数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际关系更加和谐,力争用3—5年的努力,达到省级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验收标准。
实施原则: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在实施“四城联创”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原则。始终坚持创建“为民、惠民、便民、靠民”的理念,着力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创新搭建有利于广大市民参与的载体和平台,使创建过程成为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发动群众参与、为民办好事、群众得到更多福祉的过程。
——统分结合、分类推进原则。正确处理“四城联创”的共性目标与个性目标、联动创建与集中整治关系,做到既统又分、统分结合,以共性目标的落实带动个性目标的实现,以集中整治的实效夯实联动创建基础。坚持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统领,整体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带动文明城市创建,分阶段、有重点、递进式推进“四城联创”工作。
——项目跟进、标本兼治原则。要坚持把联创工作与固定资产投资结合起来,注重项目跟进,始终把提升城市功能、改善民生作为联创工作的重点,善谋治本之策。
——建管并重、务求实效原则。创建过程中,既要注重硬件指标的完成,又要注重提升人的文明素质;既要注重城镇建设,又要注重城镇管理,做到建教并重、建管并重。坚持从突出问题、具体问题抓起,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三、“四城联创”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四城联创”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四城联创”的指标体系既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又包含城市的系统管理;既涉及城市的自然环境优化,又要着力市民素质的提高。“四城联创”工作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不能一蹴而就。全县各单位必须端正指导思想,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创建工作重要内容和工作重点是:
(一)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立足竹溪的比较优势和现实基础,培植特色产业,发展县域经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强经济综合实力,人均GDP和GDP增长率达到或者高于全省县(市区)平均水平,城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第三产业贡献率等指标达到或高于全省县(市区)平均水平。
(二)突出城区环境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加大环境卫生整治
加强卫生保洁,美化市容市貌。明确城区环境卫生责任界限,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和保洁工作,清除区域性卫生死角。制定并落实好“门前四包”责任制,加强城区、临街门面、业主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广告设置和门店招牌,清除破烂、陈旧不用的户外广告、宣传牌、横幅,彻底清理城区“牛皮癣”。产权单位按规划建设亮化设施,按规定做好控制、管理和维护工作。
加大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的管理。城区所有施工企业(工地)都要按照建设施工规范的要求,实行封闭施工管理的办法设置围墙,严禁建筑材料堆放在人行道和车行道,建筑主体安装防护网(栏)。从源头上控制因渣土运输造成的城市粉尘污染。实行渣土运输准运制度,严格控制渣土运输车数量和无证上路现象;督促城区所有工地设置车辆清洗点,上路之前要对车轮进行清洗,对渣土进行封闭式覆盖,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泼、撒、滴、漏”现象。
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加强河道的整治及保洁,加大河道环境整治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处罚污染河道的违法行为,做好河道的绿化美化、宣传教育及养护管理。
加大城区噪声污染整治。继续做好禁鞭工作,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和整治,控制生活噪声;实行城区范围内机动车禁鸣,借助北环路建设,进一步优化交通管理,减少城区交通流量,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严禁产生噪声振动扰民的作业方式,控制建筑噪声污染,使城区声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开展大气环境污染整治。重点抓好工业废气污染专项整治、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等工作。调整能源结构,推动城区现有燃烧设备逐步改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环保模范城规定的要求;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治理;加强对城区第三产业烟尘、油烟的防治工作;加强对城区施工现场和道路、市场、露天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治理、强制淘汰,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低于100的天数达到指标要求。
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加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清除农村“五乱”问题。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太阳能、沼气、小水电等替代燃料,加快调整农村能源结构。严格控制农村工业污染,防止小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农村。
2.加强市场秩序整治
严禁在人行道上的一切经营、经商行为。由住建局牵头,工商、交警等部门配合,对马路市场、提篮小卖、流动摊贩等“划地为市、占街为场”现象进行联合整治;整合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整治城区洗车、车辆维修及废品收购等出店经营行为,将所有洗车、修理及废品收购等规范到店内经营,杜绝所有出店经营现象。
3.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开展“禁麻”工作,开通城乡公交,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实行重点路段交通管制,拆除影响市容的道路隔离栏,加强行人乱穿马路、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及不按规则行车、停车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对城区“黑的”严厉打击,开展联合执法,实行重点路段设卡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坚决遏制“黑的”泛滥现象。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1.加快城区改造升级。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思路,加快推进西关街、鼓楼街、东门街等旧城改造工程,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加大城区道路、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把公共绿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强制性规划,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使老城区改造与新城区扩展相得益彰。
2.加快推进市政设施建设。完善长安大道建设,加快推进竹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北环路等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县城功能配置,拓展县城发展空间,使县城向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方向发展。加快推进背街小巷建设,实施路面硬化,确保路面无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人行道平整畅通,无破损占用现象。
3.加快推进城市亮化工程和文化设施建设。本着“投资少、见效快、效果佳”的原则,继续优化城市亮化工程,形成一个多层次、立体化、体现现代文明气息的灯饰化景观,扮靓城市的夜晚。加快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三馆建设。尽可能多地布点市民健身设施,引导好广场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加强城区绿化和环保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编制县城绿化体系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整体布局,加快竹溪县城绿地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严格绿化建设用地管理,禁止占用城市绿地和擅自改变绿地用途、见空建房的行为,提高绿化总量和绿化水平。
2.加强城区绿化建设。认真执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使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70%以上。对城区内人民路、南大街、邮电街等主干道加大管养力度,使其具备林荫路特征,形成“林荫通道”;对建设路、幸福路进行提档升级,使其更具景观性。
3.加强庭院绿化和居民小区绿化。建成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区、单位庭院绿化进行认真普查,结合城乡清洁工程社区园林绿化达标工作,精心组织,大力推进各居住区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建成区各单位要加大庭院绿化、美化工作;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积极利用建筑物、屋顶、墙面、坡体等大力开展立体绿化。同时,县林业局、园林局要加大对毁坏城市林地、绿地行为处罚力度。
4.狠抓节能减排工作。全县要健全机制体制,强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工程节能、建筑节能、管理节能措施,重点抓好节能产品推广、节能技术改造、废水循环利用等工作,降低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水耗;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措施,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落后产能淘汰关闭、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年度任务,全县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5.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按照功能分区逐步合理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责令各重点排污企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实现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新上项目加强管理,严格环保准入。加大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力度,切实改变过去重环评、轻“三同时”的现象。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全县万元GDP能耗、物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环保模范城要求。
6.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及保护区建设,建设好备用水源,加强保护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和违章建筑,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开展水质全面分析监测并每年公布结果,严防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污染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用水源安全。
(五)加强卫生整治和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饮食业卫生整治和管理。严格餐饮业经营证照管理、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状况管理、公共用品无害化管理,以及经营场所清洁卫生管理,坚决取缔关闭不达标的饮食场所。
2.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加强对生活用水水源的管理和对出厂水质的监测,对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城区饮用水和二次供水总合格率达98%以上。落实二次供水的卫生规定,实施二次供水人员传染病患者及时调离制度。
3.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健全传染病防治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健全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依照加强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城区除“四害”工作,做到除四害经费、人员、技术、药械四落实。
4.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人口生育质量。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重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六)加强政务建设,开展窗口服务行业优质规范化服务
1.加快政务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考核制度,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综合素质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2.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以行政机关、执纪执法部门为重点,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模范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阳光政务和便民服务质量,树立勤政高效、廉洁规范的党政机关及部门形象。以工商、税务、医院、银行、客运站、电信、供电等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提高市民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
3.开展“五亮五比五创五评”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广泛组织开展“五亮五比五创五评”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通过活动的吸引与带动,促进各行各业更加主动自觉地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和重点工作,在积极履职尽责和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彰显行业风采。
(七)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培植创建品牌
1.大力开展文明新村建设。在竹房城镇带沿线6镇59村深入推进文明新村创建活动,以“五新”(建设新环境、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打造新文化、促进新发展)为目标,以整治片区环境卫生为关键,以提升片区群众文明素质为根本,以“三建一进创十星”活动(“三建”即建乡村讲堂、建乡村少年宫、建村级文化广场;“一进”即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活动;“创十星”即争创“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切实把竹房城镇带沿线村建设成省、市、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2.开展文明县城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爱我家园”系列活动,举办“竹溪好人”年度评选活动,掀起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高潮。在媒体设立“曝光台”,坚决纠正机动车乱停乱放、自行车占道骑行、行人乱穿马路、乱扔乱吐乱泼等不文明行为。
(八)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构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四德”教育。以《文明家庭手册》为主要内容,利用各级党校、党委中心组、市民学校、干部学习超市等阵地,开展文明规范、政务礼仪、社会礼仪教育。以“弘扬雷锋精神,争当跨越先锋“为主题,在中小学校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六个一”(结一个对、献一份爱、建一份功、树一片绿、献一良策、树一批典型)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增强责任意识、奋斗意识、奉献意识。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五个一”(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学习雷锋志愿服务队;一牌,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一传播,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一帮扶,结对共建帮扶)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机关单位的文明服务质量,为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作贡献。
2.加强诚信教育。广泛组织开展“十大文明诚信商铺”评选活动和“诚信竹溪”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市场、诚信公务员和诚信社会”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信理念。
3.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生态文明,促使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稳步提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政风行风评议、行风热线等载体向社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重点抓好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普及工作。
(九)推进法制建设,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加强“六五”普法教育,在市民中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县城管理的法规宣传、贯彻与落实;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和处罚。
2.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秩序。大力推进平安竹溪建设,始终保持对社会治安的高压态势,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案件发生,及时依法查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案件;发挥各级综治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村”等创建活动。
3.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群众利益。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关注弱势群体,切实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专项治理文化市场秩序。推进“扫黄打非”行动,加大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的日常监管,开展对出版物、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低俗演出等行为,严禁不健康信息和非法言论通过互联网在网吧传播,不断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四、“四城联创”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四城联创”总体目标,按照省级测评项目、标准和轻重缓急原则,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启动(2012年)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出台“四城联创”实施意见,制定争创省级卫生县城集中整治具体方案、文明县城、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四城联创”动员会;三是围绕城区及305省道沿线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环境污染制定整治方案;四是广泛宣传,营造“四城联创”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配套建设(2012年至2013年)
一是充分总结集中整治经验,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实施长效管理;二是结合联创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特色创建和系列宣传活动;三是加大城市建设投入,重点解决市政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四是做好各类创建的申报工作,全面部署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城市的迎验工作,确保通过市测评验收,力争通过省测评验收。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完善达标(2013年至验收达标年)
一是科学制定长远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创建水平;二是对照标准、查漏补缺,高规格、高水平完成测评验收工作,确保2015年通过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的考核验收;三是召开“四城联创”总结表彰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四城联创”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四城联创”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四城联创”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交通秩序整治组、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组、市场管理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综合执法组、宣传组、督办问责组、法制教育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专项创建工作组负责各专项创建工作,督查问责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办公室及工作组人员分别从各相关责任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同时,为便于工作,“四城联创”创建分别由县文明办、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单位牵头负责。各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确保人力、财力、物力、精力到位,形成党政齐抓、部门配合、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和专项工作组要结合实际,对照标准,分别制定“四城联创”工作方案和年度创建实施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稳步推进。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城区进行网格划分,通过县领导包路段、县直部门包片包街、沿街单位和商铺住户包门前的形式,将城市管理任务层层分解到单位和个人,逐步建立起责任细化、标准明确、管理规范、全面覆盖的城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再细化分解,做到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发挥各自优势,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工作。
(三)广泛宣传造势。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对“四城联创”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宣传创新,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分别开设专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四城联创”的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和后进工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创建活动成为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要组织并发挥创建监督员、志愿者等队伍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让群众共同参与创建、共同监督评价、共同参与评价后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四城联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满意度。
(四)严格督查问责。县委督办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和指挥部督办问责组要开展联合督查,加强对各创建项目的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给予曝光、批评和问责。建立组长碰头会制度和适时通报、年终检查制度,将“四城联创”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中共竹溪县委
竹溪县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4日
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中共竹溪县委办公室2012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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