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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时间:2013-04-11 10:07:36      字体:  打印  播放
( 余娟)近年来,竹溪县始终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质量高、环境好、配套设施齐全的“民心工程”。
一是强化保障房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竹溪县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竹溪县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竹溪县公共租赁房申报条件》、《保障房建设规费收取规定》、《住房保障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形成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实现了住房保障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规范监管。
二是强化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在项目建设实施上,认真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对各个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履行质量及安全生产责任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到各处工地例行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强化保障房项目资金管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上,严格实行“三专”的机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设立了专户,由财政局委派会计对该账户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向财政局和其他上级部门报送账户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在拨付程序上,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多方审核,齐抓共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强化保障房后期管理。严格准入审核管理,明确准入条件。将城区居民户口、城市低保户、无房列为申请廉租房的三个必要条件,规范审核流程,建立联审机制,社区、城关镇、派出所、民政局、房管局联合审核;实行廉租房年度复审制度,一年复审一次,对不符合继续租住廉租房的人及时清退。
五是强化保障房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保障房信息公开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住房保障工作公开专栏,对保障房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等情况进行了公示,同时还将租赁补贴享受人员名单公示,并定期更新,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
截至目前,该县已累计投入资金7500多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700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45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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