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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春季森林防火形成高压态势

时间:2013-03-11 11:10:07      字体:  打印  播放

(记者 胡雪丽)为全面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市政府《关于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3月11日,竹溪县召开了2013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县委副书记李文新,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长蒋波,副县长曾宪华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政府关于“从3月9日起至4月30日,全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文件通知;通报了今年元月份以来全县发生的有关森林火灾情况,李文新就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部署。

会上,李文新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当前我县各乡镇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他指出,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工作专班和护林防火人员要责任到人,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要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坚决杜绝野外用火行为,加强野外郊游活动人员、中小学生及弱势、智障人员的监管,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查力度。科学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县森林消防队、县直民兵扑火应急分队和各乡镇、农林特场的扑火队伍,以及村级护林防火员,要积极做好高温天气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对待发生的森林火灾,要迅速出击,积极、科学组织扑救。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每一起森林火灾,县纪委和公、检、法、司要密切配合,严厉查处一批在县内有影响的森林火灾肇事案件,公开处理一批要案、积案,严惩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会上,李文新还就我县春季植树造林、荒山造林、产业基地建设、“三万”工作及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蒋波从“严格教育、严防死守、严管重罚、严明纪律、严肃追责”五个方面对我县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强调。

十堰市政府通告:从3月9日起至4月30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http://www.10yan.com/2013/0309/30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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